保障房续租签约改由两家公司承办
2018-07-06 粤港澳大湾区城市群网YGA.CN
信息时报讯(记者 奚慧颖)昨日,广州市住房保障办公室发布通知,将现有保障性住房等相关事务性管理和服务,移交给两家市属国有独资专业化住房租赁公司承接。今后,若租赁合同期满或期间家庭情况变更,需要重新签订合同,由住房租赁公司作为出租方续签。
不变:
合同期内租金与租赁期限不变
据悉,为给保障对象提供更专业的服务,广州依托广州市城市投资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和广州珠江实业集团有限公司两个市属大型国有企业,出资组建了广州城投住房租赁发展投资有限公司(下称“城投公司”)和广州珠江住房租赁发展投资有限公司(下称“珠江公司”)两家市属国有独资专业化住房租赁公司,负责提供保障性住房事务性管理和服务业务。
相关业务移交后,广州市住房保障办公室、广州市保障性住房事务中心与各保障房住户签订的租赁合同继续有效,在合同期内,合同租赁条款(包括租金标准、租赁期限)保持不变,合同无需重签。住房保障政策制定、公共租赁住房租金标准制定仍由市住房保障办负责。关于住房保障收入标准线、公共租赁住房租金问题(含廉租房过渡公租房租金问题),仍由市住房保障办负责。
变化:
租约期满将与住房租赁公司续签
据了解,城投公司和珠江公司为市属国有独资公司,其所承接的保障性住房事务性管理和服务业务,主要负责保障性住房投资、融资、建设和运营等具体事务性工作。包括政策性住房的出租、出售、回购及日常管理;配套经营性物业的经营管理等。
值得注意的是,租赁合同期满或期间家庭情况变更(如:家庭收入、资产、住房、人员结构和婚育状况等),需要重新签订合同的,租赁合同由住房租赁公司作为出租方续签,而审查流程、续签程序、合同版本等仍按现有政策执行。住房保障政策如有修订,后续合同版本将根据修订的政策同步变更调整。
温馨提示
目前,住房保障业务咨询、合同续签、办理退房和弃租手续、维修申报等业务,可照常在市住房保障办事窗口(豪贤路193号仁生里36号)2号窗办理,也可就近按片区到保障房小区服务窗口(棠德花苑、芳和花园、聚德花苑、金沙洲花园、泽德花苑)办理。
联系电话:
城投公司:83842516 珠江公司:388247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