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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将试点农村集体用地建租赁房

2018-01-26 粤港澳大湾区城市群网YGA.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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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土资源部近日批准11个城市试点农村集体用地建租赁住房的试点,广州位列其中。已公布的广州试点文件显示,从今年开始每年来自村集体用地建设的租赁住房面积控制在100万平方米,到2020年达300万平方米。各城建部门将通过监管严防试点过程中出现新的“小产权房”。

广州被列入全国11个试点城市并不意外。今年市“两会”上,市国土规划委就表示已将试点方案上报中央,一旦批准就会很快推进。当时该委透露,广州会率先选择那些毗邻产业集聚区、租房需求巨大的区位开始这项工作,比如黄埔、番禺、花都、增城,而且会重点选择地铁沿线区域,并在村集体自愿的前提下开展。

市住建委也在市“两会”期间表示,今年将大力发展租房市场,提高租赁住房在新增租房供应量的占比,多渠道筹集房源,而推行集体建设用地建设租赁房就是新增房源的措施之一。其他措施还包括加大只租不售全自持商品房和轨道交通沿线租赁房用地供应,鼓励国有企业利用自有存量土地建设租赁住房。

除了广州之外,本次经国土资源部批复纳入试点的城市还包括佛山、肇庆、成都、南京等。在批复文件中国土资源部表示,通过农村集体用地建设的租赁住房户型要以90平方米以下中小户型为主,强化事中事后监管,确保有序可控。项目应与周边区域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配套工程统一考虑,明确配套设施建设主体与标准,实现与周边地区公共服务均等化。

以往广州的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大多用作工业、商业、服务业等功能,允许建租赁房后将如何管理?对此,广州市也在试点文件中强调,开展试点的目的是以增加租赁住房供应、缓解住房供需矛盾、拓展集体建设用地利用途径、增加农村和农民收入为目标,试点过程中将合理控制规模总量,科学安排规划布局,坚守底线和防控风险,坚决防止出现新的“小产权房”,确保试点工作有序可控。

广州试点文件解读

随着国土资源部的批复,广州的试点文件也一并公布。该文件详细列明了土地来源、规划管理、建设运营、房源管理等各环节的要求和做法。明确村集体土地建成的租赁住房只能整体确权、办一个产权证,建成之后的房源要全部进入市租房平台统一发布,保障租户享受公共服务的权利。

土地来源:旧村改造形成的村民复建房也纳入房源

试点文件表示,有多种来源的村集体用地或房源可以建租赁住房。首先是节余存量宅基地。各行政村通过腾退、调剂、综合整治等方式节余出来的空闲宅基地,在优先保障本村宅基地分配和村、镇公共设施用地后有节余的情况下,可以申请纳入利用集体建设用地建设租赁住房试点。同时,按照省、市规定通过流转方式依法取得的集体建设用地也可纳入试点。

此外,村集体已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且不需纳入旧村整村改造经济平衡的村经济发展用地(含留用地),村集体已依法取得留用地指标,经村集体依法表决的用地也可纳入试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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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南都 来源:南都 阅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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