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会代表委员聚焦创新驱动 打造粤港澳大湾区创新高地
2018-01-19 粤港澳大湾区城市群网YGA.CN
格力智能装备。 本报记者 钟凡 摄
本报记者 李灏菀 王芳
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创新是引领发展的第一动力,是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的战略支撑。2017年我国政府工作报告中,粤港澳大湾区建设上升为国家战略。作为粤港澳大湾区的一员,继市第八次党代会后,“打造粤港澳大湾区创新高地”的目标再次被重申,被写入今年的珠海市政府工作报告。
连日来,“创新”成为本次“两会”的高频词汇,代表委员们聚焦创新驱动,为珠海如何更好地融入粤港澳大湾区发展建言献策。
牵住标准的“牛鼻子”
助力企业提升创新能力
企业是创新的主体。团体标准能够及时响应技术创新和市场发展需求,制定周期相对短且便于修改,与知识产权结合灵活,可有效发挥市场的资源配置,加快科技成果产业化进程,具有非官方、非赢利、先导性、灵活性等特点。
市人大代表张涛表示,结合当前珠海的电子信息、家电电气、石油化工、电力能源、生物医药等几大产业结构特点,亟需以科技创新和含量来加快提升产业层次和竞争力,推动传统制造业企业转型升级、向智能化发展。而团体标准是促进提升产品和服务竞争力、激发企业在改革创新中的主动性和积极性,在激烈的国际市场竞争中抢占中高端发展制高点,推进经济提质增效的有力保障,对于现阶段我市的经济和社会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应大力培育引导。
张涛建议,从建立有效的团体标准评价和监管机制、完善团体标准鼓励政策、明确团体标准、专业化标准、人才梯队建设等方面,构建有利于培育和发展团体标准的生态系统。通过团体标准的建设,充分发挥和鼓励行业协会通过制定先进标准引领行业创新,进一步提高行业技术标准的时效性和先进性,加快企业科技创新成果的转化和推广应用。
完善专业孵化服务体系建设
促进上下游产业发展创新
经济新常态下,支持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重要载体——科技孵化器发展迅猛,已成为科技成果产业化、培育科技企业和企业家的“利器”。截至2017年8月,珠海科技企业孵化器已达35家,省级以上创新平台245家,被纳入国家级科技企业孵化器管理服务体系的有6家,珠海科技孵化器未来将如何发展,才能满足我市新型产业培育的需求?几位政协委员均从多个角度提出了操作性强的意见和建议。
来自九三学社的市政协委员王瑾、贺志军在提案中针对目前我市科技孵化器存在的问题,建议珠海要鼓励产业龙头企业积极参与搭建公共技术服务平台。他们认为,虽说珠海科技孵化服务体系发展模式呈现出多元化发展趋势,企业、投资机构、高校、科研院所等均已参与,但是科技孵化服务体系存在着专业的科技孵化服务机构数量较少、缺乏真正有经验的运营团队、科技孵化服务内容同质化严重等问题。
对于如何推动完善我市科技孵化服务体系建设,王瑾、贺志军建议,珠海应制定扶持办法,鼓励有条件的产业龙头企业搭建行业的专业化公共技术服务平台。同时,还可联动有条件的本土高校,充分利用实验室资源协同搭建区域级的公共技术服务平台,促进科技孵化资源的产业生态优化组合。此外,优化机制,对不专业的服务平台和机构严格制定并落实淘汰机制,推动服务机构从数量扩张向质量提升转变。
市政协委员李风华则建议珠海应创新科学发展模式,在现有的孵化器基础上实现专业化。珠海应认真研究本市的产业状况、资源结构、项目和企业来源的特点,以此为基础在团队等内部资源方面进行整合和调配;在做好综合性孵化器服务的前提下,用孵化器发展的增量来实践和探索专业孵化器的建设,并逐步提高专业孵化的能力和水平。“专业企业孵化器内聚集的是一批以专业化分工和协作为基础的同一产业或相关产业的科技型中小企业群”,李风华表示,“经过一定时间发展后,强大的竞争压力将转化为强烈的创新动力,逐渐形成创新群落,在创新中发挥集群优势,并形成独特的创新文化。”
深化珠港科技创新合作
推动两地创新要素无缝对接
创新驱动是粤港澳大湾区规划发展的主旋律,科技产业创新发展是核心内涵。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以粤港澳大湾区建设、粤港澳合作、泛珠三角区域合作等为重点,全面推进内地同香港、澳门的互利合作。随着粤港澳大湾区建设的加速推进,港珠澳大桥即将建成通车,珠海与香港的科技创新资源的流动将更加便捷,为深化珠海与港澳科技创新合作将打下坚实基础,也为珠海与港澳科技创新合作打开了无限可能的空间。
市政协委员卓颖强认为,香港有人才,也有科研实力,基础科研已达世界水平,但香港仍有一些基础研究未能进入市场,发展成新产业。而珠海科技产业有一定基础,优势产业聚集,拥有一批创新创业的企业和企业家资源,珠海的企业发展也需要国际人才和技术。所以,深化珠港科技创新合作,一方面可以加快推进香港科技成果落地转化,另一方面,又为珠海的企业解决技术瓶颈,实现双赢。
他建议,首先要建立珠港科技创新合作新机制,珠港双方梳理各自的需求和优势,在政府层面建立并形成定期对话联络机制,加强对接并就推动实施的障碍和措施交流意见。其次可探索建设“珠港科技创新合作试验区”,建议在横琴或保税区设立珠港科技创新合作试验区(中心),在合作区内对内地与香港之间的人才、资金等创新要素的跨境流动作出特殊安排,先行先试,推动两地创新要素无缝对接和自由流动。同时还可探索共建创新服务平台,通过政策鼓励、财政补贴等方式,鼓励珠海及香港企业、高等院校、研发机构共同建立科技企业孵化器、新型研发机构、科技成果转化基地等一批创新服务平台,集聚高端创新资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