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租金高出指导价15% 产业主管部门将介入
2019-09-23 粤港澳大湾区城市群网YGA.CN
近年来,深圳市为降低实体经济用房成本,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措施。但2018年以来,部分产业用房租金上涨较快、“二房东”市场乱象突出等问题直接增加了企业运营成本,对保障产业发展空间、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产生了不利影响。9月19日,深圳市住建局公布最新印发的《关于规范产业用房租赁市场稳定租赁价格的若干措施(试行)》(以下简称《若干措施》),将努力规范产业用房租赁市场,稳定租赁价格。
加大各类产业用房供应力度
《若干措施》规定,深圳将加强对旧工业区综合整治的引导和支持。旧工业区综合整治涉及公共安全、市政基础设施等费用,由市、区财政按政府投资事权划分规定分别承担。至2020年,全市完成旧工业区综合整治建筑面积不低于500万平方米。
深圳还鼓励各区通过配建、收购、整治统租和“市场配置、政府补贴”等方式,加大创新型产业用房筹集力度。对社区股份合作公司自主盘活老旧工业区等集体物业用作创新型产业用房的,各区给予一定财政资助。到2020年,全市新增建设筹集创新型产业用房建筑面积不少于800万平方米。
为有效解决产业用房市场随意涨租,行业无序发展等问题,《若干措施》提出了推行全市统一的产业用房租赁合同示范文本、加强租赁合同备案管理、实施租赁公示制度、加强行业主体备案等措施规范租赁行为。同时,对当前产业用房租赁市场上存在的代收代缴水电费牟利、虚增公摊面积、收取高额物业服务费、随意转租分租等增加承租人用房成本的违法违规行为提出了明确的监管措施,并从行业诚信监管、负面清单、多部门协同监管等多个角度,建立健全约束激励机制。
恶意哄抬租金将被约谈
记者了解到,为进一步压缩部分房地产中介、个人等“二房东”通过产业用房转租分租牟利的空间,《若干措施》明确要针对产业用房所属类型、空间位置、运营主体及产业导向等,实施分类分级监管,加强产业用房准入监管,优化国有及集体产业用房出租方式,推进产业用房得以合理使用。
为严控产业用房租金过快上涨,《若干措施》提出了产业用房租金指导价格发布制度,通过主管部门编制并发布产业用房租金指导价格,提高租金透明度,引导租赁双方合理约定租金,稳定市场预期。对于租金高出最近年度发布的指导价格15%的,市、区产业主管部门应当会同相关部门及时介入,经核实属恶意哄抬租金的,可对出租人采取约谈、实施信用惩戒等措施。
其中,国有企业、社区股份合作公司自有或运营的产业用房,财政投资及工业区综合整治时享受财政补助的产业用房,以及按规定完成安全纳管或者依法没收的原农村城市化历史遗留产业类违法建筑等三种产业用房,租赁价格不高于最近年度发布的租金指导价格。
建立统一产业用房信息平台
产业用房供需信息不对称极大地推高了市场租金,也滋生了市场乱象。为此,《若干措施》提出要建立全市统一的产业用房信息平台,使其成为规范行业及市场行为、推进信息透明、加强租赁市场监测、稳定市场预期的重要抓手。
加强租赁市场整顿是规范市场的重要手段,《若干措施》明确开展产业用房租赁市场专项整治行动,严厉打击各类违法违规租赁行为。深圳市还将建立举报机制,对产业用房租赁当事人违法违规行为举报线索一经查实的,由各监管部门和执法单位依法实施处罚,并列入违规失信联合惩戒名单。
另外,市、区财政部门将加大对全市产业用房专项调查、产业用房租金指导价格编制、产业用房租赁平台建设运营和基层网格员日常巡查等工作的经费保障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