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公积金缴存基数上调 违规提取将被禁用5年
2018-09-10 粤港澳大湾区城市群网YGA.CN
老楼装电梯提取住房公积金、租房提取住房公积金……这些政策都有望也法规条文的形式明确下来。近日,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广州市住房公积金缴存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简称《缴存管理办法》)和《广州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简称《提取管理办法》),向社会公众征集意见。
▌缴存基数整体上调
据广州参考·广州日报记者了解,根据最新规定,公积金缴存基数下限与缴存上限均有所提高。今年7月,广东省企业职工最低工资标准调整,根据相关规定,广州市月最低工资标准上调至2100元/月。而根据今年6月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的《2018-2019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调整有关问题的通知》,公积金缴存基数的上限调整由22275元调整为24654元。
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由单位和个人自行选择,不低于5%,不高于12%。个人缴存比例应当等于或高于单位缴存比例。缴存比例取1%的整数倍。
缴存住房公积金确有困难的单位,可按规定向公积金中心提出降低缴存比例(低于缴存比例下限)或者缓缴申请。
职工在本市变更工作单位的,由新单位办理个人账户启封手续。职工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跨市异地转移的,通过全国异地转移接续平台办理。此外,在广州市就业的台港澳人员、取得中国永久居留权的外国人,与所在单位协商一致的,也可缴存住房公积金。
▌违规提取公积金将被禁用5年
《提取管理办法》明确了缴存人符合在广州市行政区域内或本人及配偶户籍所在地购买拥有所有权的自住房、在广州行政区域内出资为拥有所有权的既有住宅增设电梯等10种情况可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还对最新出台的“租房申请公积金”做了明文规定。
新《提取管理办法》还将打击包括“假离婚”在内的违规提取住房公积金行为。根据《提取管理办法》, 同一人一年内两次以上(含两次)变更婚姻关系,或同一套住房,一年内两次以上(含两次)变更产权的,产权人及配偶均不能申请购房提取住房公积金。
对违规提取住房公积金的缴存人,公积金中心将记载其失信记录,并责令其限期内全额退回,若不退回的,则列为严重失信行为,并依法依规实施联合惩戒。机关、事业单位及国有企业缴存人套取住房公积金的,还要向其所在单位通报。对违规提取住房公积金的缴存人,5年内不受理其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对已提取资金的,暂停其住房公积金提取资格,直至其将已提取金额全额退回5年后,且符合提取条件时方可提取。如异地住房公积金贷款逾期,经两地公积金中心核实,可暂停缴存人及配偶住房公积金提取资格。
▌征求意见时间及方法
征求意见时间:即日至9月17日
提交意见途径:
1、邮寄至广州市天河区珠江新城华就路12号三银大厦18楼归集部(邮政编码:510623);
2、传真:85503833;
3、电子邮箱:gjjzcfg@gz.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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