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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说你想入住江门市人才公寓,这份指南来了!

2017-12-18 粤港澳大湾区城市群网YGA.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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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江门市住建局印发了《江门市市直人才公寓分配入住操作指南》,明确了市直人才公寓分配入住程序。

据悉,此次配租的人才公寓房源为蓬江区福泽园7幢(星河花园南侧),为三房一厅住宅。根据《江门市区公共租赁住房租金定价方案》规定,确定人才公寓在同地段房屋市场价基准租金。人才公寓月租金为基准租金乘以计收比例50%。物业服务费标准为0.8元/㎡,此外,停车场收费标准为小车位200元/辆/月,摩托车位25元/辆/月,电梯用电等费用分摊另行计收。

一.分配程序

(一)轮候

申请人凭江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出的《江门市区人才公寓租赁资格证》前往江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地点:江海一路83号六楼住房保障科,电话:3831626)办理登记轮候分配住房。轮候的次序按提出申请的时间先后为序。

(二)房号抽签

申请人持江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出的《江门市区人才公寓租赁资格证》,前往江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住房保障科办理人才公寓住房房号抽签分配手续。

(三)确认

申请人抽签后,江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向申请人发出《江门市区人才公寓租赁确认书》、《人才公寓租赁通知书》和《江门市区人才公寓办理租赁手续须知》。

二.租赁程序

(一)租赁手续办理

申请人持以下资料到江门市市区公房管理中心北区工作站办理租赁手续(办理地点:蓬江区福泽园5幢之二103号,电话:3222836)。

 1.《江门市区人才公寓租赁确认书》;

2.《人才公寓租赁通知书》;

3.申请人的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4.申请人工商银行存折或储蓄卡。

(二)其他相关手续办理

1.申请人持所签订的人才公寓租赁合同,前往小区物业管理处签订物业管理协议手续;

2.申请人需分别前往供电、供水、供气等部门,办理用电、用水、用气手续。

三.退房程序

退房时,租户本人需到江门市市区公房管理中心北区工作站办理退出租赁手续,以及到小区物业管理处办理解除物业管理协议手续。房屋退出时,原登记于房屋内部的配套设施、物品如有丢失及损坏的,由租户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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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马立敏 陶然 来源:南方日报 阅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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