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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公布个人自愿缴存使用住房公积金办法 下月起实施

2017-10-14 粤港澳大湾区城市群网YGA.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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换工作空档期 公积金不断缴

金羊网讯 记者张爱丽报道:昨日,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广州市个人自愿缴存使用住房公积金办法》的通知。根据通知,年满16周岁且未达法定退休年龄的灵活就业人员、个体工商户雇主及其雇佣人员、在本市就业的台港澳人员等符合条件的个人,可自愿缴存、使用公积金。这也意味着如果遇到换工作的空档期,可以以个人名义缴存公积金,公积金不会断缴。《办法》的颁发实施,实现了广州住房公积金制度的全覆盖,在穗就业人员全纳入住房公积金缴存范围。

通知显示,个人自愿缴存者应当以个人名义开户缴存住房公积金,在开户登记时与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签订协议,约定缴存金额、缴存方式、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等内容。按月缴存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不低于广东省规定的广州市最低工资标准,缴存比例不低于10%。据了解,目前,广州市月最低工资标准为1895元/月,也就是说,个人自愿缴存者每月最低缴存金额为189.5元。

根据通知,个人自愿缴存者在符合条件下,可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可提取的情况包括使用本市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自住住房。通知还称,个人自愿缴存者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参照广州市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执行。也就是说,自愿缴存者可以享受低利率的公积金住房贷款政策。使用公积金贷款以外的其他付款方式购买自住住房的,参照本市住房公积金购房提取政策执行。

通知显示,该政策将于11月1日起执行,有效期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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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alan 来源: 金羊网 阅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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