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北站周边拆迁标准公布!商品房每平方米11000元
2017-08-24 粤港澳大湾区城市群网YGA.CN
昨日,《广州市花都区人民政府关于征收广州市花都区广州北站周边地块(铁路以东)国有土地上房屋的决定》(以下简称《征收决定》)在广州市国规委官方网公开,记者了解到,本次征收有货币补偿或产权调换两种补偿安置方式,其中,商品房产权的住宅房屋按11000元/平方米标准补偿。
范围:广州北站铁路以东地块
根据《广州市控制性详细规划(全覆盖)一花都区》,申请地块总用地面私0.9平方公里,用地性质控制为交通枢纽用地、铁路用地及相关配套设施用地。因建设广州北站综合交通枢纽配套基础设施的需要,花都区政府决定征收广州北站周边地块(铁路以东)的国有土地上房屋。
按广州市规划部门出具的规划意见红线范围确定,本次征收为广州北站铁路以东(东至建设路,北起云山大道、南至秀全大道)地块范围内。房屋征收范围确定后,不得在房屋征收范围内实施新建、扩建、改建房屋及其附属物和改变房屋用途等不当增加补偿费用的行为;违反规定实施的,不予补偿。
方式:货币补偿产权调换二选其一
据了解,《征收决定》补偿对象为三类:征收范围内拥有合法房地产权利证书的被征收房屋及其附属设施的所有权人;未超过批准使用期限的临时建筑使用人;历史用房等未办理产权登记的房屋使用人。
补偿安置方式各有不同:拥有合法房地产权利证书的住宅房屋,被征收人可选择货币补偿或产权调换两种补偿安置方式;拥有合法房地产权利证书的“住改商”房屋,被征收人可选择货币补偿或产权调换两种补偿安置方式;拥有合法房地产权利证书的非住宅房屋、未超过批准使用期限的临时建筑和历吏用房等未办理产权登记的房屋,原则上只采取货币补偿方式;对认定为违法建筑的或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的,不予补偿。
补偿:商品房每平方米11000元
货币补偿,依据建筑面积进行计算。其中,拥有合法房地产权利证书的住宅房屋中,商品房产权的住宅房屋按11000元/平方米标准补偿。非商品房产权的集资房、房改房等住宅房屋按10640元/平方米标准补偿。
拥有合法房地产权利证书的商业用房等非住宅房屋,将按房地产市场评估价补偿。
另外,拥有合法房地利证书的“住改商”房屋,将按经营性用房房地产市场评估价的50%~70%进行补偿。
产权调换:套内面积1:1
在产权调换标准上,也各有不同。其中,拥有合法房地产权利证书的住宅房屋,以被征收房屋的套内建筑面积为准,按1:1的原则确定产权调换房屋套内建筑面积。产权调换房屋套内建筑面积与被征收房屋的套内建筑面积的差额部分,按11000元/结算差价。
据悉,补偿还包括搬迁(迁移)费,相关设施、设备搬迁费用经营性用房停产停业损失补偿,征收奖励等。如方案公布之日起3个月(含)内签约的,拥有合法房地产权利证书的住宅房屋将按1650元/平房米给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