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消息!高明取消103项证明事项
2018-07-16 粤港澳大湾区城市群网YGA.CN
好消息,今后市民在高明办理低保待遇、户口迁移等事项,将不再需要提供失业证明、计生证明等材料。区编办日前发布了取消103项证明事项的通知,其中多数都是群众最关心和日常接触最多的证明事项,进一步便企利民。
一直以来,诸如“我爸是我爸”的“奇葩证明”“循环证明”“重复证明”,让老百姓和企业头痛不已。高明区本次取消和调整涉及15个部门的103项证明,即是全区深化“放管服”改革,加快政府职能转变的一项举措。
高明区政府行政服务中心内的企业登记综合服务大厅。/佛山日报见习记者 吕润致摄
本次取消和调整的事项,既涉及民生类如教育、卫计、公安等,也涉及一些企业类的服务事项,如企业开具证明、市场监管、环保等。这些取消事项主要集中在百姓和企业最关心、生活接触最多的领域,比如户籍证明、计生证明、收入证明、大病医疗救助申请证明、死亡证明或火化证明等。其中有42个是直接取消,其余也调整为通过内部核查、信息共享、网络核验或申请人书面承诺、提交现有证照等便民方式替代,最大限度减少了群众跑腿办证明。
记者了解到,本次取消的103项证明,主要是按照“七个凡是”的原则来确定的,即:凡是没有法律法规设定依据的一律取消;凡是能通过个人现有证照来证明的一律取消;凡是能采取申请人书面承诺方式解决的一律取消;凡是能通过网络核验的一律取消;凡是要求开具证明的单位能够通过内部调查或信息共享等方式办理的,原则上一律取消;凡是开具单位无权查证、无法开具的,原则上一律取消;确需保留的证明事项,凡是可以通过网页、微信、自助终端等方式开具的,一律提供自助开具渠道,不再要求申请人到相关部门或窗口开具。
区编办负责人表示,接下来他们也会继续结合电子化流转、电子证照等信息化技术,探索“审批权限扁平化、审批服务集成化”改革模式,打通审批层级、打破部门壁垒,建立市、区、镇(街)扁平化、一体化的新型审批制度,变矩阵式分散式审批为扁平化集成服务,逐步实现区内审批事项“异地受理、全城通办”。
据悉,2013年,高明区便主动取消了一批行政审批事项;2014年,全区借着政府出台权责清单的机会,又取消了90多项;2015年和2016年,该区根据上级部署再取消了非行政许可事项;到今年,已经取消的行政审批和许可事项加起来已有400多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