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9类手术24小时内出院 惠州推进实施医院日间手术模式
2018-06-18 粤港澳大湾区城市群网YGA.CN
近年来,我市医院的手术水平和医疗服务质量不断提高。 《东江时报》资料图片
东江时报讯 记者周智聪通讯员苏秉成 推进日间手术模式是公立医院综合改革的重要内容,有利于提升医院管理水平、提高医疗服务效率、控制医疗费用。为进一步探索我市合理利用医疗资源的有效途径,促进全市二级以上医院开展日间手术,日前我市印发《惠州市开展日间手术实施方案 (试行)》。根据方案,原则上三级医院(精神病专科医院除外)必须开展日间手术;涉及普通外科、眼科、耳鼻喉口腔科等9大专科60多个病种79类手术列入第一批日间手术病种推荐目录。
因病情需延期住院的住院时间不超过48小时
方案指出,日间手术是指患者按照诊疗计划在1日 (24小时)内入、出院完成的手术或操作(不包括门诊手术)。因病情需要延期住院的特殊病例,住院时间不超过48小时。符合日间手术条件的医疗机构,填写开展日间手术医院申请表,并提供拟开展的“日间手术”病种、临床路径,经市医务管理质量控制中心对医院开展条件及目录审核后,向市卫计局和市人社局提出备案申请。
开展日间手术的医疗机构应建立日间手术管理委员会,由医务管理部门在委员会的指导下负责医院日间手术的统筹管理,做好日间手术管理制度的制定并组织实施。开展日间手术的医院要与医疗服务能力相适应,应严格掌握日间手术适应症、准入标准、管理及流程、病历要求等,有完善日间手术制度和技术规范,加强医疗质量管理和控制,为患者提供安全、有效、合理、高效的诊疗服务,方便患者看病就医。
术前术后费用纳入当次日间手术费用一并结算
开展日间手术的医疗机构要建立日间手术中心,建立日间手术管理制度,理顺日间手术服务流程,为日间手术开展提供必要的支持。要依托医联体建设,加强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转诊衔接工作,保障术后康复患者转院无缝对接。
方案要求,开展日间手术的术前与术后相关费用纳入当次日间手术的费用一并结算,属医保“三大目录”范围内的费用,按照我市社会基本医疗保险住院有关规定执行,不得因开展日间手术分解住院。各开展医院要以满足群众看病就医需求为出发点,服务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全局,根据医疗实际情况,逐步推进日间手术,提高医疗服务水平和效率,并积极探索与分级诊疗制度中“急慢分治、双向转诊”相街接,建立三级医院与二级医院、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分工协作关系,为患者提供连续性诊疗服务,要在门诊大厅显要位置公示日间手术收付费标准及其相关规定,并做好宣传解释工作。
医院开展日间手术需满足这些条件
方案规定,日间手术开展医院基本条件必须具有卫生计生行政部门核准登记的与开展手术相一致的诊疗科目,有开展日间手术相关的麻醉科、重症监护室等辅助科室和设备。
1
有经过正规培训、具备完成相应手术操作临床应用能力的本院注册医师。
2
有经过日间手术相关知识与技能培训、与开展日间手术相适应的其他专业技术人员。
3
相应的临床科室开展非日间手术工作须5年以上,近5年内累计完成对应的非日间手术病例不少于3000例。
4
辅助科室能够满足开展日间手术需要,其中,麻醉科须开展常规手术麻醉工作5年以上,近5年内累计完成常规手术麻醉不少于3000例(其中全身麻醉病例不少于1000例);能够有效开展手术麻醉及麻醉恢复期监护;能够进行心、肺脑抢救复苏;具备供氧系统、麻醉机、除颤器、吸引器、监测仪等必要的急救设备和药品。
5
重症监护室应设置符合相关规范要求病床不少于3张;配备多功能监护仪和呼吸机;能够开展有创颅压监测项目和有创呼吸机治疗;有院内安全转运重症患者的措施和设备;具备经过专业培训、有5年以上重症监护工作经验的专职医师和护士,能够满足危重患者救治需要。周智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