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骑楼街保护规划:成果值得肯定,保护不宜过度

2018-05-23 粤港澳大湾区城市群网YGA.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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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观察 忻雨(注册规划师)

5月14日,《广州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骑楼街保护规划》开始在广州市国规委网站公开征集意见。该规划对广州历史城区为主的范围进行了地毯式摸查,划定骑楼街保护范围47公顷,整理出60条骑楼街、4059栋骑楼建筑,并提出分类保护措施。

广州市自2013年前后开始摸查历史建筑,至今约5年时间认定了5批次721处历史建筑。而骑楼街保护规划项目自去年5月份启动,用1年时间即详细摸查出4059栋骑楼建筑并形成公示稿,规划团队的辛勤工作值得点赞。至此,广州的骑楼可算被一网打尽了,这对于当今热门的打造文物径、发展全域旅游等事业无疑具有重要意义。

但一些自媒体说的“60条骑楼街有救了”,则又谈不上。不是说这个规划不能保护骑楼,而是骑楼被拆的可能性早被消灭了。

看一下法律和规划体系为广州历史遗存加上的N道安全锁:保护对象有历史城区、历史文化街区、历史风貌区、文物、历史建筑、传统风貌建筑、骑楼街(1998年即有《广州市骑楼街保护与开发规划研究》划定要保护的骑楼街),纲领性规划有城市总体规划和名城保护规划,每片历史文化街区有街区保护规划,每处文物有文物保护规划,每处历史建筑有历史建筑保护规划,每处骑楼街有骑楼街保护规划(目前已完成中山六和同福路两条骑楼街保护规划)。几乎每个规划,都划定核心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相互之间纵横交错,绝不适宜密集恐惧症患者观看。

例如,北京路两侧建筑,就至少涉及历史文化街区核心保护线和建设控制线、6个文物(南越王宫署、千年古道、中华书局旧址、市消防局旧址、大佛寺、中山图书馆)的核心保护线和建设控制线、若干历史建筑和传统风貌建筑保护线、一、二类骑楼街等保护元素,每次都看得我“老眼”昏花。在这种重峦叠嶂的保护下,还有多少骑楼能做漏网之鱼?

以上还是其次,最关键的是房屋征收制度对旧城的保护作用。2011年《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施行的划时代意义,无论怎么强调都不为过。在它之前,政府画一个框,就可以让开发商去拆迁、开发;在它之后,只能政府自己征收房屋,平整后只能作公益之用,如道路、学校、公共场馆。近年出让的经营性用地,全部都是村地或者厂地。别说公众瞩目的骑楼,就算任何一栋普通民居,被征收拆除的可能性都变得极小了。至于业主自行对单栋房屋拆除重建,除非鉴定为危房,否则在制度上是不被允许的。

退一步说,即使出于公益准备改造某个旧城地块,在控制性详细规划修改或改造方案审批前,相关部门必须开展历史文化普查、经专家审议、在网上和现场公示。真正具有价值的骑楼,在这个阶段几乎不可能不引起关注和受到保护。

因此,公布这么一个骑楼街保护规划,其对于保护的边际效用是趋近于零的。不仅如此,我还觉得,这个规划对于骑楼建筑本体的保护走得过远了。

首先,顾名思义,骑楼街保护重在“街”而不在“楼”。规划应着眼于保留肌理、立面、尺度、色调、延续性等“街”的元素;至于建筑本体是新建还是旧有,并非重点。

第二,大量骑楼虽然算不上危房,但破旧不堪,尤其内部结构和设施与现代生活格格不入,非重建难以根本改善。而万一失修倒塌,由于骑楼带有公共空间,其后果不堪设想。因此规划应鼓励对它们拆除重建,只要保持骑楼形式、与街区风貌相协调即可。

最后,目前“文物———历史建筑———传统风貌建筑”的建筑物评价和保护体系已足够完善,对确有保留价值的骑楼,完全可以纳入该体系进行保护,无需另起炉灶。

现在的公示稿,不许拆除重建的骑楼数量已有所减少。但以我愚见,骑楼被拆的可能性本来就低,而重建带来的好处显而易见,我们又何必强求原状保留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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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南方都市报(深圳) 来源:南方都市报(深圳) 阅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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