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栏港区公办中小学今年招生2669人
2018-05-07 粤港澳大湾区城市群网YGA.CN
5月4日,《珠海高栏港经济区2018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细则》(下称《招生细则》)印发。今年一年级新生报名时间为5月8日—31日。
据了解,高栏港经济区2018年义务教育阶段小学共有9所公办小学,一年级新生计划招35个班共1519名;公办初中共有4所学校,初一新生计划招26个班共1150人。《招生细则》强调严格控制班额,小学起始年级按班额不超过45人、初中起始年级按班额不超过50人招生。
按学区就近入学
《招生细则》规定,今年招生将按照属地管理、免试就近入学、户房一致三条原则进行。入学工作禁止组织笔试、面试或任何变相的考试、考核,继续实行按地段划分学区、按学区就近入学的办法。未按规定入读小学、初中的,不得参与国家级示范性普通高中指标生分配。
户籍学生,按自有完全产权《房地产权证》与《户口簿》一致的登记地址安排学位;符合积分入学的随迁子女,视学位情况,可按自有完全产权《房地产权证》与《广东省居住证》一致的登记地址统筹安排学位。完全产权房产是指申请学生及其法定监护人,在港区内所拥有的某一住宅用途的房产份额达100%。
招生对象分四类
小学一年级新生招生对象为年满6周岁(即2012年8月31日及之前出生)的未入读小学适龄儿童。初中一年级新生招生对象为完成全部小学学业的2018年应届小学毕业学生。具体分为以下四类:高栏港区内户籍学生;符合市政策性照顾类学生;区统筹照顾类学生;港区内达到2018年积分入学分数线的学生。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可向珠海市特殊教育学校申请学位,适合随班就读的也可向学区内学校申请。因疾病等特殊情况,需延缓入学的,由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向当地教育行政部门提出书面申请,经批准后可延缓入学;期满,应立即入学。
如何报名
登录珠海教育信息网“义务教育招生系统”(http://www.zhjy.gov.cn)选择“高栏港”进行报名登记,在网上完成学位申请。
家长在报名时间内登录招生系统进行网上报名,无法自行上网报名的可以携带报名相关资料到所在学区学校现场由老师指导报名。
外市小学六年级学生回高栏港区报读初一的,应在报名登记时间内(5月31日前)凭原就读学校打印盖章的有效全国学籍系统学籍卡(外省学校还需当地教育主管部门盖章,并注明全国学籍号、学校标识码),向报读学校申请报名,由学珠海校汇总报区教育行政部门申请报名号后再进行网上报名。
招生时间表
凡属政策性照顾类、统筹照顾类学生,学生家长须在5月27日—31日到报读的公办学校现场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6月14日—20日公示高栏港区户籍学生名单,6月22日—28日公布高栏港区内户籍学生学位安排;7月1日—2日,由家长带适龄儿童,打印网上信息登记表,到拟录取学校进行现场资料审核,审核通过后由学校发放学位安排通知书。
非高栏港户籍学生家长自行登录招生系统(http://www.zhjy.gov.cn)查询信息核查结果和积分总分。非户籍学生核查结果复核申请时间为7月4日—10日。
7月20日公布积分入学录取分数线,7月25日—31日公示积分入学名单,家长可自行登录高栏港管委会门户网站:(http://www.zhdz.gov.cn)公告栏进行查询或在报读学校门口公示栏查看。8月1日—10日安排符合入学资格的非户籍学生学位,分批次安排拟录取学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