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6类贫困人群签约家庭医生可获得补助
2018-04-14 粤港澳大湾区城市群网YGA.CN
4月12日,广东省卫生计生委官网公布《广东省贫困人口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补助方案》(下称方案),这份由省卫生计生委、省民政厅、省扶贫办共同制定的方案明确,广东将为户籍人口中的6类特殊人群提供家庭医生签约普惠型服务包补助,同时,为补助对象中的高血压、糖尿病患者提供用药补助。目前该方案已印发至各地。
方案明确,补助对象为省内户籍人口中的6类人群,包括最低生活保障对象、特困供养人员、孤儿、建档立卡的贫困人口、儿童福利机构供养儿童、事实无人抚养儿童。补助标准分两种:一种是贫困人口家庭医生签约普惠型服务包补助,另一种是贫困人口高血压、糖尿病患者用药补助。
方案明确了家庭医生签约普惠型服务包的补助标准。以目前全省各地级以上市制定的普惠型有偿签约服务包作为当地政府对贫困人口保民生、实施补助的普惠型服务包。属于补助对象的,免收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费个人自付部分,同时享受其签约家庭医生的特定人群普惠型服务包的服务。
另外,补助对象中的高血压、糖尿病患者,在签约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使用推荐目录(登录省卫生计生委官网可查询)的药物,经基本医疗保险报销后,其个人自负部分的费用,属于特困供养人员或孤儿的,按100%给予补助;属于其他补助对象的,按90%比例给予补助,10%由个人自负。因特殊原因未参保的补助对象,在签约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使用推荐目录的药物,按实际费用由补助资金根据规定比例补助。各地级市根据本市实际情况,可自行替换、增加推荐目录中药品,并保证所调整药物疗效不降低。
方案明确,补助对象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普惠型有偿服务包)的个人自付部分费用,由各地统筹安排资金给予全额补助。补助对象中的高血压、糖尿病患者在签约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使用补助范围内的药物,其个人自负部分的药费分别按规定比例由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先垫资减免,再由民政部门、扶贫办专项资金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