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河:承租人子女将可统筹入学
2018-04-05 粤港澳大湾区城市群网YGA.CN
日前,天河区教育局起草了《2018年广州市天河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细则(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意见稿》),面向公众征求意见。记者获悉,符合条件的承租人子女,以其房屋备案租赁合同地址为实际居住地,由区教育局为其统筹安排公办学校学位。在公办外国语学校招生方面也有较大变化:天河不再组织学生推荐报读市属的广州外国语学校,有意报读的学生可自行联系。
变化1:承租人广州户籍适龄子女可统筹入学
此前,广州下发了《广州市教育局关于做好符合条件的承租人适龄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工作的通知》,据此,天河的招生细则首次界定了“符合条件的承租人子女”的概念。所谓 “符合条件的承租人子女”,是指在广州市内无自有产权住房,以其租赁房屋所在地为唯一居住地,持有住建部门认可的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证明的承租人的广州市户籍适龄子女。
无论是小学招生还是初中招生,符合条件的承租人子女,按其提供的房屋备案租赁合同地址为实际居住地,由区教育局为其统筹安排公办学校学位,保障其就近入学权利。
这意味着,在广州没有自有产权的房子、以租赁房屋为唯一居住地、需要租赁合同备案证明才算是“符合条件的承租人”。此外,虽然承租人子女可以就近入学,但是其性质是“统筹生”,而并非“地段生”。因此也证实了此前“租房就能上名校”是谣言。
变化2:天河不再向市属外国语学校推荐学生
天河今年的招生细则当中一个较大的改变就是公办外国语学校的招生办法。
自从2010年广州外国语学校复办之后,基本上通过各区推荐的方式获得生源的。而从今年开始天河区将不再向市属外国语学校推荐学生。细则明确:“有意报读市属公办外国语学校的,自行联系市属公办外国语学校,我区不再组织报名、推荐等工作”。
而天河本区的公办外国语学校招生情况也有变。其中,天河区区属公办外国语学校采用“指标到校+电脑派位”方式进行招生。其中,广州市华颖外国语学校招生计划中招收地段生不低于60%(去年是50%),其余指标面向全区招生;广州市天河外国语学校面向全区招生,实行全寄宿管理。
今年,广州市华颖外国语学校招生计划180人,其中面向全区招收外国语类学生72人。广州市天河外国语学校招生计划216人,宿位216,比去年增加36人。两校指标分派办法不变。
变化3:小学不招特长生 2020年取消特长生
前段时间,取消特长生的消息在学生和家长群中讨论得沸沸扬扬。对此,细则中明确,天河公办小学不得招收体育、艺术及其他项目的特长生,更不能把适龄儿童特长与入学挂钩。
而在初中招生方面,天河各公办学校特长生招生类别为体育、艺术类,各学校不得新增特长生类别。2018 年公办初中招收特长生的比例为 5%。未经市教育行政部门审核批准,公办初中不得跨区招收特长生。细则明确,“2020 年为国家确定取消各类特长生入学政策的时间。”
变化4:民校违规或暂停招生 并建议解聘校长
这几天,民办学校组织秘考校长被停职一事继续发酵, 各区教育局明确表示将严肃处理招生违规行为。在细则中,《广州市义务教育学校招生负面清单及处理措施》首次被纳入其中。
其中,“违规行为”包括考试选拔学生、不按核准的办学层次、办学规模和招生计划进行招生、借助社会团体、培训机构等组织通过考试、竞赛、培训 、测试排名等形式选拔学生、不按照教育行政部门规定的时间进行招生等14项。如果违反了这些行为,将会受到严厉的处理。其中包括,对学校及其校长、相关责任人进行通报批评并责令限期整改;学校及其校长、相关责任人三年内不得列入各级各系统评优评先范畴;公办学校违规的(含其参与举办的民办学校发生违规行为的),按干部管理权限对校长、相关责任人追究处理;民办学校违规的,与年检结果挂钩,次年减少30%~50%的招生计划或者暂停招生,并建议解聘校长。
意见稿反馈途径
天河区教育局及各学校将于4月25日前通过区政府官方网站“天河区门户网站”(网址 http://www.thnet.gov.cn/)和学校网站向社会公布,包括中小学招生报名地段(或划片范围)、招生计划、招生条件、招生程序、咨询电话等信息。目前,《意见稿》正处于公示期,市民如有意见,可于4月3日至4月12日通过邮件形式(38622522@163.com)向天河区教育局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