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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市出台新规,规范小区配套幼儿园移交验收使用

2018-03-31 粤港澳大湾区城市群网YGA.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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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小区配套幼儿园验收、移交和使用有规可依啦!日前,珠海市教育局联合珠海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下发通知,要求开发商配套幼儿园要无偿交付区教育行政部门,区教育行政部门接收后一年内要办成公办幼儿园。 

涉及珠海住宅小区、城中村改造及三旧改造项目配套的幼儿园, 移交验收和使用工作由区人民政府(管委会)牵头,区规划、国土、建设、教育等部门各司其责。 

验收环节,由区教育行政部门组织实施。验收合格的,区教育行政部门签署合格意见书;不合格的,区教育行政部门提出具体整改意见,整改完成后再行验收。 

移交环节,竣工验收合格后,开发商要将小区配套幼儿园无偿交付区教育行政部门,并在1个月内书面通知区教育行政部门办理移交手续。此外,开发商还应将小区配建幼儿园产权转移至区教育行政部门。 

使用环节,小区配套幼儿园完成移交后,区教育行政部门要在1年内举办成公办幼儿园。针对公办幼儿园比例稳定在30%以上的区,区教育行政部门也可通过招标,引进有一定办园资质的单位或个人办成非营利性民办幼儿园。 

对于未按要求建设小区配套幼儿园或未按时达标移交使用的,珠海将按照相关规定处理。

相关:幼儿园
作者:冉小平 来源:南方网 阅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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