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首例共享单车民事公益诉讼案一审宣判:小鸣单车须十日内退还押金
2018-03-23 粤港澳大湾区城市群网YGA.CN
22日,广东省消委会起诉小鸣单车案在广州中院开庭。法院判决,被告广州悦骑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悦骑公司”)需按承诺退还押金,向公众披露押金收支、使用等信息,并在媒体上发表经法院认可的赔礼道歉声明。小鸣单车一方表示,暂未有上诉打算。该案是全国首例共享单车民事公益诉讼案。
据了解,小鸣单车注册资金约为600万元,共收到400多万用户的押金,共计约8亿元。目前还剩70多万用户的押金尚未退还,不排除通过破产清算方式解决的可能。依照法律规定,其他消费者如果认为公益诉讼不足以保护其合法权益,仍可向小鸣单车主张权利。
省消委会▶▶省内近5万用户未收到押金退款
2017年12月,广东省消委会就小鸣单车拖欠消费者押金、资金账户管理不规范等系列问题,以其经营管理方——悦骑公司作为被告,向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消费民事公益诉讼。3个月后,该案在广州中院一审开庭。
省消委会的代理律师表示,从2017年8月开始,省消委会陆续收到消费者关于小鸣单车押金逾期未退还的投诉。截至去年12月8日,共收到消费者对被告的投诉2952件(不含来访)。小鸣单车未及时处理这些投诉,对省消委会提出的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要求也未加落实。
截至2017年10月16日,广东省内申请退押金的用户数为321681人,已收到押金退款的用户数为271806人。小鸣单车逾期退还押金或未退还押金给消费者的数量大,且在严重违约情况下仍接受不特定消费者作为新用户注册并继续收取押金,表明小鸣单车涉嫌对逾期退押持放任态度。
代理律师认为,小鸣单车收取消费者押金,未按规定开设押金专用账户,与企业自有资金进行严格区分,实施专款专用,致使押金处于无人监管、可随意挪用的状态,对消费者的财产安全构成威胁。经调查,小鸣单车的押金账户只是一般账户,没有实施银行托管,对消费者、消费者组织均未能履行真实告知义务,侵害了消费者知情权。
小鸣单车▶▶公司已停止运营不排除破产清算
小鸣单车代理律师表示,公司因包括公司高管、技术人员在内的员工未办理交接手续就离开了公司,目前公司管理瘫痪,停止运营,不存在专款专用、即退即押和第三方监管的情况,原告不能强制被告再实施专款专用,也实施不了。公司目前也难以掌握、提供如注册用户数量、押金申退等与庭审有关的资料和数据。
小鸣单车还表示,2017年突然引发的共享单车免押金骑乘现象,导致行业竞争激烈,用户大面积申请退押,造成公司资金缺口巨大,最终难以为继。但共享单车作为新兴行业,发展有一个不断试错的过程,出现押金退还不及时的结果,是客观经营问题,不是恶意侵害消费者权益。
公司在陷入营运瘫痪状态前,一直积极进行退还押金工作,在知悉消费者投诉后,努力配合相关部门解决投诉问题,在公司经营状况恶化过程中,仍在努力尝试寻求第三方融资合作、重组公司,但最终无果。
小鸣单车代理律师表示,目前小鸣单车已停止运营,进入APP后,已没有可用车辆,退款页面也无法加载。为避免继续扩大影响,目前小鸣单车APP已不再对新注册用户收取押金。被告仍会寻求最佳的合法途径妥善解决问题,不排除通过清算、破产方式去解决消费者、劳资、税务、供应商债务等问题。
庭审近3小时后,法院当庭宣判,悦骑公司应按承诺向消费者退还押金,如不能满足退还押金的承诺,则对新注册消费者暂停收取押金,同时在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将收取而未退还的押金向“小鸣单车”运营地的公证机关依法提存,并向未退还押金的消费者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