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生 便民办事

肇庆法院联动执行保障重点工程

2018-01-17 粤港澳大湾区城市群网YGA.CN

5.png

本报讯  近日,广东省肇庆市中级人民法院与肇庆市高要区人民法院协同执行工作组会同高要区党委、政府等执行联动机制成员单位人员共200多人,对被执行人郑某位于汕湛高速征地红线范围内的16.4亩罗汉松种植场进行强制搬迁移植,确保了省重点建设工程——汕湛高速(高要段)建设的顺利进行。

    本案强制执行的山地属高要区某经济合作社,因省重点建设工程建设需要,该合作社向高要区法院起诉要求解除与被告郑某签订的承包合同。高要区法院于2017年10月23日依法作出一审判决,被告郑某应于判决生效后自行清除其承包地所涉汕湛高速公路(高要段)土地征收范围内的16.4亩林地上的罗汉松及地上附着物,将该地返还给合作社。由于汕湛高速工程建设时间紧急,经合作社申请,高要区法院依法裁定对涉案林地先予执行。该院于2017年11月15日立案执行,并于11月20日向被执行人郑某送达执行通知书,限其在7日内主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但被执行人拒不履行。

    为了确保工程顺利推进,高要区法院主动与上级法院、当地党委和政府汇报、沟通,得到了各方的大力支持配合。有关方面多次召开执行工作协调会,构建了推进执行工作的立体网络。该院执行局积极做好前期调研摸排工作、制订执行工作实施方案、预防执行突发事件预案、邀请人大代表见证等准备工作,确保执行工作顺利进行。

相关:肇庆法院 重点工程
作者:人民法院报 来源:人民法院报 阅读: -
版权免责声明:本微信公众号部分图文分享自互联网。如有侵权,请及时微信告知。YGA.cn 第一时间处理异议。转载YGA.cn原创文章,需注明来源于公众号【湾区城市群】或和作者YGA.cn (无注明来源的,YGA.cn 保留追究责任权利)
相关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