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工耳蜗已纳入基本医保报销范围 卢耀明符合政策吗?
2018-01-14 粤港澳大湾区城市群网YGA.CN
这几天,失聪男孩卢耀明和他丢失的耳蜗成为了全城关注的热点,虽然现在丢失的人工耳蜗仍没有找到,但记者却从市人社部门了解到一个好消息:今年1月1日起,我市将人工耳蜗纳入了基本医疗保险报销的医用材料类项目,那么如果卢耀明去重配人工耳蜗的话,符合该补贴条件吗?
省人社厅发布的《关于将人工耳蜗纳入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的通知》要求,如果耳疾患者同时满足以下两个条件:一是双耳重度或极重度感音神经性聋患者;二是7周岁以下语前聋患者或经听力语言康复后,有一定听力语言基础的18周岁以下语前聋患者,人工耳蜗可以纳入医保报销。通知规定,符合条件的个人购买人工耳蜗,需先自费10%,剩余的90%再纳入医保基金,按70%比例报销。报销后,个人自付超过1万元的部分,还能享受补充医保的报销待遇。举例:假设人工耳蜗20万元,个人先自费2万元,剩余部分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12.6万元,个人自付5.4万元,个人自付部分由补充医疗保险再报销3.08万元。因此,20万元人工耳蜗费用,医疗保险基金共支付15.68万元,个人负担4.32万元。
记者了解到,卢耀明16岁时,就通过“七彩梦行动计划”,获得了免费配置人工耳蜗的机会。“七彩梦行动计划”是由中央财政安排专项补助资金,对符合条件的残疾儿童实行的康复救助。现在,卢耀明丢失了人工耳蜗的体外机,已不再符合该救助项目的条件,但他是否符合这次新政策的报销条件呢?市人社局表示,如果患者需要重新购买人工耳蜗体外机,是不符合报销条件的,而且卢耀明的年龄也超出了限定范围。
不过,要提醒耳疾患者及家属的是,符合报销条件的参保人,即便是第二次做植入耳蜗手术,重配内外耳机都是可享受报销待遇的。
珠海台记者林景静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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