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正与内地有关部门探讨港人在内地工作税务事宜
2017-12-14 粤港澳大湾区城市群网YGA.CN
紫荆讯(记者 吕英杰) 目前港人在内地连续工作超过183天,便须缴付内地个人所得税。对此,香港特区政府政制及内地事务局官员透露:特区政府会将推进大湾区建设的框架下,争取为港人在大湾区就业、创业、营商等方面提供更多便利,包括与内地有关当局探讨有关港人在内地工作的税务事宜。
目前,港人在内地工作超过183天须缴付内地个人所得税。为此,有香港特区立法会议员向特区政府官员提问:特区政府有否计划与内地有关部门商讨,向在湾区内地城市工作的港人提供税务优惠。12月13日,香港特区政府署理政制及内地事务局局长陈帅夫回复说,特区政府会将推进大湾区建设的框架下,争取为港人在大湾区就业、创业、营商等方面提供更多便利,包括与内地有关当局探讨有关港人在内地工作的税务事宜。
他还透露,有关广深港高速铁路(香港段)的票价收费水平及票务安排(包括是否有票价优惠计划),特区政府正连同香港铁路有限公司与中国铁路总公司积极商讨,会适时公布有关安排。
他说,特区政府一直争取内地有关部门为港人港企推出更多开放措施,鼓励他们到内地创业和发展。以深圳前海为例,特区政府一直支持前海推出更多惠及港人港商的政策措施,包括税务优惠,并且支持推动前海深港青年梦工场和深港设计创意产业园的发展,为初创企业和青年创业带来更多发展机遇。
陈帅夫说,大湾区建设的一项重大突破就是推动政策创新,在符合“一国两制”的原则下,尽量消除因两地实施不同制度的政策限制,促进香港与大湾区城市的居民、货物、资金、信息的流通,为在大湾区发展的香港商界和行业带来更大商机。我们亦会争取便利港人在大湾区学习、就业和生活的措施,为港人提供更大诱因到大湾区就业、创业和营商,扩阔发展空间。
作者:吕英杰 来源:紫荆网 阅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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