便利!外省医保患者在佛山市二医院住院可现场报销
2017-12-13 粤港澳大湾区城市群网YGA.CN
12月12日,记者从佛山市第二人民医院获悉,今后,外省医保患者在佛山市二医院住院就可以直接现场报销,免去了外省参保人先垫付再返回当地报销的麻烦,方便了跨省异地就医的参保病人。
12月4日,在该院的首例跨省异地就医住院费用直接结算成功。医保患者是62岁的来自新疆的李阿姨,这次是第七次入住佛山市二医院,因冠心病在心内四科住院13天,总费用6831.37元。因李阿姨了解到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的政策,在当地办理了跨省异地备案,在出院时,个人只支付了531元,成为市二医院首位享受该项便民政策的患者。李阿姨对现场报销非常有感触,“过去6次住院,都因为是新疆医保,需要先垫付全部的住院费用,再拿回新疆到单位和社保局办理报销,佛山新疆来回跑费时费钱,非常不方便。现在可以在出院时直接报销,真的非常感谢国家的这项惠民利民政策,真是省事不少!”她说。
据了解,今年9月底,我国基本实现“跨省异地就医住院费用直接结算”。佛山市二医院按期完成国家跨省异地就医结算系统的改造,实现跨省异地备案的参保人员在该院的住院医疗费用的直接结算,为参保人解决“垫付”和“跑腿”问题,更好地保障参保人医疗保险权益。
佛山市二医院相关负责人表示,市二医院作为跨省异地结算定点医院,只要办理了异地就医备案手续的跨省参保人,在该院发生的住院医疗费用出院时可直接享受医保报销。
哪些人可以申请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
异地安置退休人员:退休后在异地定居,并且户籍迁入定居地的人员。
异地长期居住人员:在异地居住生活,且符合参保地规定的人员。
常驻异地工作人员:用人单位派驻异地工作且符合参保地规定的人员。
异地转诊人员:符合参保地转诊规定的人员,也就是当地医院无法治疗或未治愈,需要异地就医,且当地医院开具了转诊证明的患者。
符合哪些条件可实现跨省异地就医住院医疗费用直接结算?
第一:参保人员已按参保地相关规定办理跨省异地就医登记备案。
第二:住院就医的异地医院已开通全国异地就医直接结算。
第三:已办理过社会保障卡,信息完整并可正常就医使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