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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州黄标车“黄改绿”本月底截止,抓紧时间哦

2017-11-20 粤港澳大湾区城市群网YGA.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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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黄标车“黄改绿”治理改造工作截止到11月30日,在此之后,市环保局将不再受理申报资料,黄标车司机要抓紧时间。

    据介绍,我市去年率先在全省开展柴油黄标车排气治理改造试点,对部分符合国家、省规定条件的在用柴油黄标车 (即2006年1月1日后注册登记、排放达到国Ⅱ排放标准、残值高、车况及发动机状况良好且未达到强制报废期的柴油黄标车)进行治理改造,已有135辆黄标车实现“黄改绿”。

    今年,为了控制机动车排气污染,改善环境空气质量,我市继续加大“黄改绿”力度,对符合条件的柴油黄标车通过加装排气后处理系统进行技术改造,使其颗粒物排放达到国Ⅲ以上标准的绿标车水平的,可换发绿色环保检验合格标志,并且接受日后道路排放监控。

    据了解,今年“黄改绿”的实施时间为8月7日至11月30日,每周二、周四(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9时~12时、下午2时~5时。综合考虑安全性和减排效果,参照国内已实行黄标车治理改造城市的经验做法,今年选择加装后处理装置比较成熟稳定的颗粒物过滤器(DPF)治理的技术方案。

    符合改造条件的柴油黄标车,车主自愿申请,自主选定在本市有达到二级及以上资质的车辆维护维修定点服务站点,改造所需费用由车主自行负担。

    这次实施“黄改绿”是呵护“惠州蓝”的措施之一。市环保局将对符合改造条件的柴油黄标车采取定点受理,规范操作,统一监管。对安装的尾气排放后处理产品实行统一编号,并实施远程在线监控,一旦发现作假行为,将严肃处理。

    温馨提示

    “黄改绿”要满足5个条件

    申请治理改造的柴油黄标车须满足下列全部条件:

    1 在本市注册登记的在用柴油黄标车;

    2 持有有效期内的黄色环保检验合格标志;

    3 非危险货物运输车辆;

    4 2006年1月1日后注册登记、排放达到国Ⅱ排放标准且行驶里程不超过20万公里的车辆;

    5 车况及发动机应处于良好工作状态,并满足以下要求:

    (1)车辆轮边功率与标定功率百分比不小于50%;

    (2)加载减速烟度值不大于1.7m-1,自由加速烟度排放值不大于2.0m-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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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江勇龙 来源:惠州日报 阅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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