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政协委员建议整治校园贷乱象 五单位联合答复
2017-11-01 粤港澳大湾区城市群网YGA.CN
广东省政协委员建议加大对校园贷乱象整治力度 图/视觉中国
五单位联合答复:已起草《关于进一步加强广东校园贷综合治理工作的通知》
金羊网记者 薛江华 通讯员 邵启文 赖南辉
校园贷,又称校园网贷,是指一些网络贷款平台专门针对在校大学生开展的贷款业务。随着互联网的进一步发展和网络金融的野蛮成长,针对大学生的分期平台、贷款平台、电商平台信贷服务等业务迅速发展起来。但是,由于监管不力、缺乏规则、大学生自身消费观念扭曲等种种原因,校园贷乱象丛生,扭曲变形,从对大学生进行扶持变成了压榨。为了净化校园环境,广东省政协委员王巧云通过提案建议广东制定“网络借贷管理”相关规定,从制度抓起,从根源禁止校园贷。广东银监局、中国人民银行广州分行、省教育厅、省公安厅和省金融办联合答复表示,省金融办已牵头起草《关于进一步加强广东校园贷综合治理工作的通知》,提出专门针对广东校园贷业务的综合治理方案,目前已完成征求意见工作,并提交省政府审定。
建议1
制定“网络借贷管理”相关规定
王巧云建议,广东应当制定“网络借贷管理”相关规定,从制度抓起,从根源禁止校园贷。在关于互联网金融的法律法规以及相关部门制定的管理办法之中,目前尚缺乏针对高校大学生网络借贷的具体规定。由于校园贷所产生的社会危害性极其严重,因此,建议网络借贷主管部门立即制定全面禁止网络借贷中介机构向高校大学生发放借贷的相关规定。
答复
已提出专门的综合治理方案
广东银监局等五单位答复表示,为进一步加大整治力度、从源头上治理乱象,银监会与教育部、人社部于2017年5月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校园贷规范整理工作的通知》(银监发〔2017〕26号,以下简称“26号文”),明确规定未经银行业监督管理部门批准设立的机构不得进入校园为大学生提供信贷服务,鼓励商业银行及政策性银行加大对校园贷业务的支持,并进一步明确了金融监管部门、人社部门、教育部门以及高校的职责分工,标本兼治、疏堵结合、综合施策,全面加强校园贷规范管理。
在广东省层面,省金融办在广泛征求省网信办、教育厅、公安厅、工商局、人民银行广州分行、广东银监局、省通信管理局、广东互联网金融协会等单位意见基础上,牵头起草《关于进一步加强广东校园贷综合治理工作的通知》,提出专门针对广东校园贷业务的综合治理方案,目前已完成征求意见工作,提交省政府审定。
建议2
公安严查校园贷衍生违法犯罪
王巧云建议,公安要下大力气严查校园贷衍生的违法犯罪活动,做到坚决打击、重点关注、提前预防。对于网络金融平台违法发放高利贷的行为,通过套取、骗取高校大学生个人信息而利用网络金融平台进行诈骗的行为,对借款学生采用人身伤害、非法拘禁等方式进行暴力催收的行为,公安机关应坚决予以打击。
比如接到关于校园贷违法犯罪案件报案的,公安机关要迅速行动、采取措施。此外,公安机关应与金融监管部门联动联防,通过金融监管部门掌握的大数据,对于发生违法犯罪频率、概率较高的群体和区域进行重点关注。各高校派出所,应对辖区内的情况进行了解,开展对所辖高校学生进行走访、调查活动,积极发现案件线索,努力做好提前预防工作。
答复
省公安厅草拟专门文件助力打击
省公安厅表示,针对辖内“培训贷”等各类校园贷相关违法犯罪案件,公安部门第一时间受理相关警情,并加强与教育部门、通信部门、金融监管部门的沟通协调,及时通报案情信息,协同推动案件办理,加大对校园贷相关违法犯罪的打击力度,保障大学生的合法权益。
同时,省公安厅已联合省检察院、省最高院、省金融办、广东银监局等有关单位草拟《关于办理涉及“校园贷”违法犯罪案件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为各地市相关部门办理此类案件提供参考。下一步,公安机关将联合各单位加大对涉及校园贷违法犯罪行为的查处力度,切实维护校园环境安全。
建议3
对网络金融平台进行摸底排查
王巧云还建议金融监管部门对网络金融平台进行摸底排查,清理存量业务,强化监督控制。对于各家网络信息借贷中介机构,金融监管部门应当就校园贷业务开展系统性、全方位的彻底摸查,全面了解当前校园贷业务的办理情况,基于已经掌握的信息开展大数据分析,梳理监管重点。
同时,应进一步制定和完善相关管理、处罚机制,对于仍在开展或变相开展校园贷业务的网络金融平台,责令停业整改、予以严肃查处;对于已经产生的校园贷存量业务,做到信息掌控,实现全面监督。
答复
已约谈珠海3家企业负责人
广东省金融办和广东银监局表示,作为广东省P2P网络借贷风险专项整治工作的双牵头部门,已分别于2016年7月和2017年1月组织开展针对辖内校园网贷的联合风险排查工作,摸清风险底数。针对排查中发现的珠海市3家开展校园网贷业务的机构,组织约谈企业负责人,引导其暂停新增贷款、逐步回收存量;目前上述3家机构已全面暂停校园网贷业务,并全部回收已发放的贷款余额。
下一步,各有关单位将对辖内校园贷情况深入摸排:各高校将建立排查整治机制,开展校园贷集中排查,加强校园秩序管理;各地金融局(办)、银监部门将结合专项整治工作,加大整治力度,督促网贷机构按照分类处置工作要求,全面完成整改;公安机关将加大对校园贷衍生违法犯罪活动排查力度,全面摸排高校及周边小贷公司,获取更多、更精确的涉案线索。
建议4
拓宽大学生获得资金帮助的渠道
教育部门应当进一步完善学生贷款、助学助困、创业借贷等一系列机制。教育部门应积极开展调查,了解学生、尤其是困难家庭学生的当下贷款需求,研究、完善高校大学生生源地贷款、助学补贴、创业贷款等一系列机制。只有不断完善正规的贷款、补贴机制,拓宽大学生获得资金帮助的正规渠道,才能满足大学生对资金的正当需求。
答复
向大学生提供规范化金融服务
广东银监局督导辖内商业银行、政策性银行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针对性开发高校助学、培训、消费、创业等金融产品,目前建行广东省分行已于2017年5月17日率先推出首个针对学生客户群的互联网金融信贷产品——“金蜜蜂校园快贷”。
下一步,省金融办和广东银监局将继续加强引导,鼓励合规机构积极进校园,为大学生提供合法合规的信贷服务,向大学生提供定制化、规范化的金融服务;省教育厅将继续加强对学生资助工作的科学管理,强化制度保障,畅通学生资助渠道,提高学生资助工作服务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