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出台城市街道交通规划导则 建设宜居街道
2017-10-23 粤港澳大湾区城市群网YGA.CN
本报讯记者张晓红报道:近日,由珠海市住规建局组织编制的《珠海市城市街道交通规划导则》(试行稿)(以下简称《导则》)正式公布。该《导则》着眼“人性化”理念,规范珠海街道建设要求,其间特别强调慢行活动空间的连续、集约、独立,以及强化交通安全及人性化设施设计。
新规划街道:
不宜设置路内停车
优美的街道,是人们对宜居城市的第一印象。茂密的林荫道,整洁的沿街商铺,有序的车流,陆续经过的骑行者……街道是与市民关系最密切的公共活动场所。
市住规建局相关负责人昨日介绍说,随着珠海城市发展,有限道路资源与快速机动化的矛盾日益突出,机动车与行人的道路资源争夺战日趋白热化,片面注重机动车通行的道路也已经越来越难以满足市民对于街道生活和社区归属感的向往,因此,迫切需要从规划设计层面推动道路向街道的“人性化”转变。
为此《导则》根据街道周边用地功能将街道/道路划分为交通型、居住型、商业型、景观型、工业型、综合型六大类,在不同的用地功能下进行道路等级的划分。
“做此划分主要是基于交通与用地的协调理念。该《导则》打破了传统以车为本的道路等级划分,实现城市街道空间精细化管理。”市住规建局相关负责人说,由传统的道路设计向街道一体化设计转变,是未来珠海规划建设高品质宜居街道的方向。
例如同一条道路,经过不同的用地片区,对机动车交通、慢行活动交通、景观、退让空间要求不同,因此在道路断面表现形式会有所不同。同时,不同功能的道路相交,对交叉口处理要求也应区别对待。
而对于街道路内停车,《导则》提出,新规划街道不宜设置路内停车;已规划或改建型街道可适当考虑路内停车;路内停车不应压缩人行道或非机动车道的基本通行空间;路内停车应以停泊小型车为主。
各不相扰:
人行道与自行车道有望分离
随着骑行增多,不少市民感觉散步的路越来越拥挤了,不安全了。相关数据显示,珠海目前每天有15万人次骑行,一些新增的自行车道挤占了原本属于路人的步行系统,对行人安全和自行车规范骑行提出了新的要求。
记者看到,为提升市民慢行时候的宜居体验,此次《导则》首先强调慢行活动空间连续、集约、独立,而慢行空间的独立体现在人行道与自行车道的分离,慢行空间与设施带的分离,慢行交通通行空间与沿街建筑活动空间的分离方面。(下转04版) (上接01版)针对慢行空间独立性,《导则》提出不同道路功能和等级应控制慢行空间最小宽度要求,并确保其连续、平顺且不与附属设施矛盾,通过机非物理隔离,彩色铺装,明确自行车路权与路径,加强自行车道的识别性。
比如,在过街安全设计中,鼓励采用抬升式过街和花样式斑马线,同时提出交叉口过街实现人非分离,对于过街长度大于16米的路口,应采用多种措施增设二次过街安全岛,并提出对角线过街设置形式要求。
交通微循环:
小街区、密路网最宜居
为给市民打造一个开放便捷、尺度适宜、配套完善、邻里和谐的生活街区,“窄马路、密路网”的城市道路布局理念也在《导则》中有所体现。
导则从“小街区、密路网、窄马路”出发,对各功能及等级的街道/道路间距及街坊控制宽度提出了指引。要加强慢行网络特别是交通微循环的建设,慢行网络要注重连续性,鼓励大街坊即长边超过500米街坊开放内部慢行道;慢行网络密度应大于机动车交通网络密度,且应满足最低网络密度要求;慢行网络应强化慢行路径与公交站点、公共自行车租赁点的便捷联系。
此外,《导则》提出对于生活型街区应包含必要的生活服务设施、公共服务设施(邻里中心、新镇中心),其区位宜设置在街区几何中心,保证街区内步行 15分钟可达邻里中心等生活、公共服务中心。
在公交优先方面,《导则》提出精细化的设计要求,除了在交通设施层面落实公交专用道及交叉路口优先策略,保证公交出行效率外,还同时在公交站点处对公交站台与自行车空间、绿化空间的处理提出规划要求,突出“公共交通自行车”零换乘零接驳特色,并对公交站点与建筑之间风雨连廊提出规划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