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低端物流项目原则上不得纳入
2017-10-17 粤港澳大湾区城市群网YGA.CN
10月16日,记者从东莞市发改局获悉,该局日前发布了《关于编报2018年市重大项目计划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内容显示:2018年市重大项目在投资规模上,政府及国有企业投资项目不低于1亿元人民币,社会投资项目不低于5亿元人民币(内资)或不低于8000万美元(外资)。值得关注的是,《通知》明确,除了有利于产业转型升级、有利于国家“一带一路”倡议及其他特别重要的配套物流项目外,其他低端物流项目原则上不得纳入重大项目。
根据《东莞市重大项目管理办法》及市重大项目工作安排,市发改局明确了2018年市重大项目的编报范围。在产业范围上,申报的项目必须符合产业发展指导方向,符合《广东省主体功能区产业发展指导目录》《广东省优化开发区产业发展指导目录》等有关产业政策方向和发展规划,引导社会资金投向鼓励发展领域,防止盲目投资和产能过剩行业低水平重复建设,淘汰和禁止落后生产能力,从源头上遏制粗放发展方式,防止高能耗、高水耗、高污染、低效率项目发展,提高资源利用效率。
《通知》指出,编报市重大项目年度计划要围绕市委、市政府重大决策部署,按照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总体要求,统筹推进全局性、基础性、战略性的重大项目,2018年市重大项目突出如下重点:列入《珠江三角洲地区改革发展规划纲要》,国家、省、市“十三五”规划及重大专项建设规划的项目;其他符合省、市产业政策、产业方向、投资规模要求,对稳增长、调结构、促转型、增后劲、惠民生具有战略性作用的重大项目等。
项目还要符合城镇总体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产业布局规划和生态控制、水源保护、环境保护及节能等要求。同时,项目应对完善城市功能、促进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协调区域发展、改善社会民生、实现高水平发展有促进作用。
产业项目要符合能耗“双红线”指标;应统筹考虑项目的整体投资进度,尽量缩短建设周期;节约集约用地,鼓励“三旧”改造,提高容积率,提高投资强度;除了有利于产业转型升级、有利于国家“一带一路”倡议及其他特别重要的配套物流项目外,其它低端物流项目原则上不得纳入重大项目。值得一提的是,党政机关办公楼等楼堂馆所、各类经营性酒店、各类与房地产相关的经营性项目等不列入市重大项目。
此外,市发改局在《通知》中明确,已经纳入2017年市重大建设项目计划且未完工的项目,原则上列入2018年重大建设项目续建计划。个别未完工项目由于特殊情况,不宜再申报2018年市重大建设项目,需要调转为2018年预备项目或者取消重大项目资格的,需提供正式书面原因说明。各镇街以及相关部门不得通过纳入市重大项目的途径来帮助项目解决违法用地、违法建筑问题。
在投资规模上,政府及国有企业投资项目不低于1亿元人民币,社会投资项目不低于5亿元人民币(内资)或不低于8000万美元(外资);欠发达镇放宽至不低于3亿元人民币(内资)或不低于5000万美元(外资)。
其中,增资扩产、节能技改、高新科技等项目可适当降低标准,但原则上在2亿元人民币以上(内资)或3000万美元以上(外资);农业、社会事业项目原则上在1亿元人民币以上(内资)或1500万美元以上(外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