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底前 市大数据中心全部建成投用
2017-10-12 粤港澳大湾区城市群网YGA.CN
南方日报讯(记者/沈梦怡)《珠海市创建珠江三角洲国家大数据综合试验区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近日正式印发。《方案》提出,将先行先试建设珠江三角洲国家大数据综合试验区,加快推动珠海市大数据应用和产业发展。
根据《方案》,珠海将推进珠海市大数据中心建设,打造珠海政务大数据基地、产业大数据基地、民生大数据基地,实现珠海智慧城市产业孵化器、智能制造公共技术平台、智慧城市体验馆等多项功能。2020年底前,珠海市大数据中心全部建成投入使用。
当前,珠三角世界级城市群建设是广东乃至中国参与世界竞争的关键点,珠江三角洲国家大数据综合试验区作为全国首批确定的跨区域类综合试验区,是广东发展的重大机遇。根据《方案》,试验区先行先试的重点主要在公共数据开放共享,以及大数据制度创新、创新应用、产业聚集、要素流通等领域。对此,结合实际,珠海制定了9项重点任务,力争通过3年左右的探索实践,使得珠海大数据发展和应用水平取得显著提升。
珠三角作为全国重要的大数据资源汇集地,大数据创新应用已经取得初步成效。下一步,珠海还将重点推动大数据在社会治理、公共服务、行业发展以及制造业转型升级等领域的应用,力争通过3年左右的探索实践,形成一批大数据创新应用示范,推动社会治理精准化、公共服务均等化,带动传统行业商业模式创新、经营管理方式变革,大数据综合应用居全国领先水平。
当前,珠海正积极落实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开展创业创新大数据应用也是珠海的重点任务之一。目标是2020年底前,建成1个大数据众创空间,争取形成1个带动效果显著的大数据平台能力开放试点示范,争取打造1个大数据创业创新活动品牌,大数据创业创新环境进一步优化。
而针对大数据产业本身,珠海的目标是涌现一批大数据新技术、新产品、新标准,基于大数据的创业创新和新兴业态蓬勃发展,大数据产业链进一步健全,形成大数据产业集聚发展态势。
除大数据中心外,珠海将推进大数据产业集聚发展,重点发展大数据、云计算等智慧产业,打造国家级智慧产业示范园区,2020年底前建成1个省级大数据产业园;瞄准国内外大数据龙头企业开展精准招商,集中资源引进大数据龙头项目,2020年底前引进和培育3—5家大数据核心企业落户,孵化8—10家创新创业企业。
■九大重点任务
1.加强政务数据统筹整合
2.推进数据资源开放利用
3.开展社会治理大数据应用
4.开展公共服务大数据应用
5.开展行业大数据应用
6.开展制造业大数据应用
7.开展创业创新大数据应用
8.促进大数据产业发展
9.建立大数据标准体系
■链接
1 加强政务数据统筹整合
现有信息化系统逐步迀移到市级电子政务云平台
推进政务大数据硬件设施、交换流通渠道整合,建设完善政务大数据库,全面提升政务数据集中度和数据质量,实现政府信息互联共享,进一步突破政府部门间壁垒,消除信息孤岛。
2020年底前,市级电子政务云平台满足未来5年市级业务系统资源需求,市直单位已有信息化系统逐步云化迀移到市级电子政务云平台;市大数据聚合服务平台建成使用。逐步实现省市之间万兆互联、市区之间干兆互联、区镇(街)村(居)之间百兆互联,建成统一的网络安全防御体系;建成市区两级政务信息资源共享交换平台框架体系;基本形成市、区系统架构统一、各类数据库联动、市级数据物理集中、区级数据逻辑集中、市区共建共享的政务大数据库。
2 推进数据资源开放利用
重点领域开放10个以上政府数据集
突破政府与社会间的数据壁垒,提升政府数据开放程度和社会化利用水平,鼓励社会数据和政府数据双向交流,构建有序的数据应用市场环境。
2020年底前,在民生服务等重点领域开放10个以上政府数据集,形成2个以上开放数据应用。
3 开展社会治理大数据应用
基础信用信息共享2020年初步实现
推进大数据在社会治理领域的深入应用,构建精准治理、多方协作的社会治理新模式,实现社会治理的智能化、精准化、协同化。
2020年底前,实现省、市市场监管信息平台对接,基本建成以信用为核心,政府监管、行业自律、社会监督相结合的新型市场监管体系;建成管理机制完善、标准规范健全的环境大数据分析与决策支持平台;市、县、镇三级依托“智慧食药监”平台,运用大数据开展食品药品安全监管。
2020年底前,初步实现各级政府、各类信用主体的基础信用信息共享;基本形成基于大数据技术的立体化防控体系,数据共享服务、视频智能化处理分析及公安业务协同水平大幅提升;建成珠海市城市公共安全管理平台,实现跨部门公共安全数据汇集、整合、分析和应用,推动珠海市公共安全管理向可视、协同、智能转变;建成公安公共安全服务平台,进一步提升公安政务服务标准化、智慧化水平、让事项办理更方便、更快捷、更有效率;企业情况综合数据成为重要基础经济数据库。
4 开展公共服务大数据应用
网上办事大数据应用体系覆盖全市
推进大数据在公共服务领域的深入应用,构建以人为本、惠及全民的公共服务新模式,降低服务成本、提升服务水平,促进公共服务均等化、个性化、精准化。
2020年底前,建成覆盖全市的市级统筹、部门协同、一网办理的网上办事大数据应用体系;各级人社部门数据资源100%汇聚整合,与人口、地理、健康医疗、社会救助、税务等领域数据融合应用,建成人社综合大数据平台;实现健康医疗数据与人口、法人、空间地理、环境等数据共享,医疗、医药、医保和健康等领域数据融合应用成效明显。
2020年底前,建成气象大数据平台以及公共安全气象、重点行业气象和民生气象普惠服务系统;建成基于大数据的教育管理信息系统和教学应用系统,以及文化传播大数据综合服务平台;实现对80%交通基础设施的智能感知覆盖,基本建成综合交通运输大数据中心;基本实现省市数据资源集中,初步建成智慧城乡空间信息服务平台。
5 开展行业大数据应用
初步形成大数据融合创新生态圈
发挥企业主体作用,引导推动大数据在重点行业领域的深入应用,促进大数据与各行业领域融合发展,培育大数据新业态、新模式。
2020年底前,大数据在重点行业的应用取得明显效果;初步形成大数据融合创新生态圈。
6 开展制造业大数据应用
培育“数据驱动”制造新模式
以智能制造为主攻方向,引导推动制造业大数据在产品全生命周期和全产业链的应用,促进制造业大数据、工业核心软件、工业云和智能服务平台、工业互联网协同发展,培育“数据驱动”的制造新模式。
2020年底前,自动控制与感知、工业核心软件、工业云和大数据平台及工业互联网发展处于国内领先水平;争取建成一个引领全国的制造业大数据“灯塔式”试点示范项目,以及基于工业互联的超高速无线局域网产业化示范项目;争取建成1个“双创”平台示范项目、1个制造业细分行业领域的公共服务大数据平台。
7 开展创业创新大数据应用
建成1个大数据众创空间
发展大数据众创空间,开放大数据平台能力,鼓励企业应用大数据开展创业创新活动,积极培育大数据应用新业态。
2020年底前,建成1个大数据众创空间;争取形成1个带动效果显著的大数据平台能力开放试点示范;争取打造1个大数据创业创新活动品牌,大数据创业创新环境进一步优化。
8 促进大数据产业发展
引进和培育3-5家大数据核心企业落户
加强大数据技术创新和产业化,积极培育大数据骨干企业,布局建设大数据重点项目和大数据产业园区,加快构建完善的大数据产业链,打造具备全球竞争优势的大数据产业发展集聚区。
2020年底前,大数据基础设施逐步实现开放共享,企业及社会组织广泛开展大数据社会化应用;珠海市大数据中心全部建成投入使用,全市政务应用系统和数据基本完成向珠海市大数据中心迀移;建成1个省级大数据产业园;引进和培育3-5家大数据核心企业落户,孵化8-10家创新创业企业;实现大数据研究成果应用试点,提升珠海市大数据公共服务能力,为珠海市产业发展提供助力。
9 建立大数据标准体系
初步建立大数据地方和行业标准体系
研究建立大数据产业标准体系和统计指标体系,在重点行业推进大数据采集、管理、共享、交易等标准规范的制定实施。统一政务数据编码、格式标准、交换接口规范,研究制定一批基础共性、重点应用和关键技术标准。
2020年底前,初步建立大数据地方和行业标准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