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互金协会:P2P平台须设立首席风险官
2017-10-10 粤港澳大湾区城市群网YGA.CN
10月9日,广州互联网金融协会在官网(http://www.gzifa.org/notice/445)发布《关于完善网贷机构信息报送制度的通知》,要求协会会员单位按照银监会此前颁布的《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活动信息披露指引》的要求,填写协会制定的四大类表格,并于2017年10月25日之前报送至广州互金协会信息披露邮箱,且此后每月、每季度、每月均须报送相关表格。
通知指出,广州互金协会按照银监会信披指引的具体要求,制定了《网带机构备案信息表》、《网贷机构组织信息表》、《网贷机构审核信息表》、《网贷机构经营信息表》四大类表格。
通知称,考虑到部分会员单位做到完全透明度有个适应过程,因此对《网贷机构经营信息表》设定了3个月的过渡期,但从2018年1月1日开始,全部会员单位必须报送完整信息。
另外,广州互金协会当天还公布了一份《广州互金协会首席风险官制度》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通知称,为强化互金企业风险管理和投资者权益保护,在广州市金融局指导下,广州互金协会起草了首席风险官制度文件。
文件要求,互联网金融企业应设立首席风险官,由董事会聘用,对董事会负责;未设立董事会的企业,首席风险官由股东会聘用,对股东会负责。首席风险官属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有权参加公司各项会议,并列席董事会。
文件指出,首席风险官应参加广州市金融局和协会组织或认可的有关风险管理等,取得律师资格、注册会计师资格、首席风险官资格等有助于风控工作相关资格的优先任职。
协会根据首席风险官报备情况,依实际审查首席风险官任职资格,再报广州市金融局审核,由协会颁发《首席风险官证书》。首席风险官任期3年。
作者:极客网 来源:极客网 阅读: -
版权免责声明:本微信公众号部分图文分享自互联网。如有侵权,请及时微信告知。YGA.cn
第一时间处理异议。转载YGA.cn原创文章,需注明来源于公众号【湾区城市群】或和作者YGA.cn (无注明来源的,YGA.cn 保留追究责任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