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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冀与所有伙伴免双重征税

2010-08-13 粤港澳大湾区城市群网YGA.CN

    香港一直明确支持国际社会提升税务透明度,近期按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的最新标准,陆续与多个国家签订全面性避免双重征税协定。税务局局长朱鑫源向《政府新闻网》表示,协定为缔约各方带来重大利益。

    经合组织一直推动全球税务资料透明化,以及有效的资料交换机制,以打击跨国的避税或逃税活动。

    

 

    经合组织设在法国巴黎的税务政策及行政中心总裁Jeffrey Owens,去年5月发表文章,赞扬香港的税务制度具透明度,及为符合税务资料交换国际标准所作出的努力。

         文章指香港的国际金融中心地位建基于自由市场,低税率及具透明度的税务制度。根据经济合作发展组织的准则,香港并不是避税天堂。

        根据经合组织的标准,香港在交换资料时,须不受银行保密法及「本地税务利益」规限。为了避免二十国集团的制裁,香港须签署和有效执行12份载有经合组织最新资料交换条文的税务协定。

成功修例保障私隐

          朱鑫源表示,香港没有银行保密法例,税务局一向获赋予权力,收集银行的税务资料,作为评税用途。《税务条例》修订自3月生效,让税务局即使在没有本地税务利益的情况下,仍可因应缔约伙伴的合理有效请求,搜集及提供有关人士的资料。

        当局也制订了税务资料披露规则,包括在提供资料前事先通知纳税人和容许纳税人提出资料覆核,以额外保障纳税人的私隐和被交换资料的保密性。

        香港过去数月,已与9个地区达成避免双重征税协定,包括奥地利、法国、匈牙利、爱尔兰、列支斯登、汶莱、印尼、荷兰及日本;另已跟捷克、丹麦、意大利、科威特、澳门、巴基斯坦、西班牙、瑞士、阿联酋和英国等伙伴展开商讨。

         朱鑫源说,政府现正全速进行和其他国家的避免双重征税协定谈判,并与原有的5个缔约伙伴商讨将现有协定内的资料交换条文提升至最新版本,当中两位伙伴已积极回应。

        香港也已成为经合组织的全球论坛成员,并承诺参与同行审议小组的监察。

        同行审议分两个阶段进行,首阶段在未来3年检视每个司法管辖区的法律和监管框架;次阶段将审查每个司法管辖区在执行资料交换的实际情况。香港获编在2011年上半年接受首阶段的审查,次阶段的审查则编在2012年下半年。 

有助促进彼此经济

        朱鑫源认为,签订全面性避免双重征税协定,可令在彼此地方营商的投资者节省税款,使准投资者更明确了解其税务责任,有助促进缔约双方的资金、科技、人才及专业知识的交流,使两地的经济均有裨益。

    他表示,香港的目标是与所有贸易伙伴签订税务协定,而有关协定不会纯粹为了双方的资料交换,而是必须对香港的纳税人有利。

        纵使二十国集团已表明由3月起,制裁不符合国际资料交换准则的地区,但朱鑫源表示,当局一直与经合组织保持联络,同时全速与其他地区展开全面性避免双重征税协定的谈判;加上香港通过放宽资料交换的法例后,部分国家主动邀请香港开展或恢复商讨,故有信心在不久将来,以最新准则签订更多协定。

       香港税务学会税务政策委员会主席王锐强表示,签订全面性避免双重征税协定有助香港扩 营商、贸易和投资的网络,加强与亚洲其他地区如新加坡的竞争力。

       王锐强指出,内地已与不同地区签订逾90项类似的税务协定,如香港也能与这些地区缔约,内地企业将考虑透过香港作平台向外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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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上香港转载 来源:香港新闻 阅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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