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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数据推动“智慧检务”,平均一两分钟受理案件

2017-09-13 粤港澳大湾区城市群网YGA.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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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检察机关是深圳这个“互联网”城市的一面镜子——以全国检察机关1/200的编制,办结全国1/50的案件;通过远程视频提审、庭审,节约检察人员办案时间;推进跨部门案件电子卷宗全程网上流转、刑事案件网上换押,提升办案效率;借助“互联网 ”、大数据和云计算,打造高水平“智慧检务”平台……

  近年来,深圳市检察机关顺应信息化时代发展趋势,加速推进以大数据运用为引领的“智慧检务”建设,发挥大数据功能全面提升办案质量及司法公信力。

  借助大数据

  构筑“防火墙”

  “案件必须通过系统流转,否则无法进入下一流程。”检察官说,大数据系统就像“第三只眼睛”,实时监控着检察官行使检察权。

  记者了解到,2005年以来,深圳市检察机关每年批捕和起诉人数均超2万,以占全省检察机关1/10的办案力量,办结了占全省1/5的刑事案件。自2005年起,深圳检察机关就开始探索案件管理机制改革,创新运用信息化手段,独立研发案件管理系统,不仅实现全部案件网上承办、流转和审批,还打造出市区两级院流程贯通、信息共享的办案平台。2012年,最高人民检察院以深圳市检察院自主开发的案件管理软件为基础,开发了全国检察机关统一业务应用系统,在全国检察机关推广运行。深圳市检察机关案件管理机制改革因起步早、成效显著,被最高人民检察院评价为案管工作的“实践基地、宣传基地、培训基地”。

  深圳市检察院相关负责人介绍,系统设置了294个监督节点,迄今为止,已经对21万余件案件进行了风险研判,对可能存在风险的15万余件案件作了预警提示,其中近2000件案件为一级风险提示,为办案工作筑起一道结实的“防火墙”。

  大数据还可以为决策提供“智库意见”。通过案管系统数据库,可以对某一区域、某一时间段的犯罪趋势,或者执法行为异动情况进行实时分析汇总,为决策提供依据。

  公检法数据共享

  建“司法信息高速路”

  深圳市检察院在全国率先试点政法机关跨部门网上办案平台,实现了在统一系统内,与公安、法院在审查逮捕、审查起诉、出庭公诉等业务上的流程对接、协同办案及信息共享,联通了公检法间数据共享交换的“司法信息高速路”。

  同时,深圳市检察院创新电子卷宗应用推广机制,牵头制定公检法《刑事案件电子卷宗制作使用工作办法》,电子卷宗通用标准也由此成为政法行业的第一个“深圳标准”;积极参与开发网上换押系统并嵌入政法业务协同平台,牵头制定《刑事案件网上换押暂行规定》等制度,实现公检法及看守所之间的网上换押全流转。经测算,南山区检察院现受理一件案件平均只需一两分钟,每年减少开具纸质换押证3000余份,节省送案人员每天5小时的送案时间。

  深圳市检察院创新电子卷宗应用推广机制尤其值得解读。2016年1月,深圳市两级检察机关开始在全国检察机关统一业务应用系统中应用电子卷宗系统,电子卷宗的真实性、不可篡改性,确保了案件评查基础工作的客观性和准确性。

  记者注意到,深圳市检察机关受理一起嫌疑人众多的诈骗案件,案卷多达2612卷,90名辩护律师先后预约阅卷,公诉人员也要求同步阅卷。案管部门在最短时间内将案卷扫描成电子卷宗,既减少了律师阅卷与承办人办案阅卷的时间冲突,又减少了重复复印带来的资源浪费。

  远程视频庭审

  已审案4179件

  2011年10月,深圳市南山区检察院尝试推行远程视频提审系统,在本院和区看守所分别设立远程视频提审室,案件承办人可以“足不出院”完成对犯罪嫌疑人的讯问工作。

  2013年初,南山区检察院与南山区法院合作,将原有的远程视频提审系统,升级为远程视频庭审系统,将本院内部的远程视频提审室改造为远程视频室,实现“一室多用”。同时,南山区法院将设置在看守所的简易程序法庭改造为视频开庭室,将各个系统与设备相连接,从技术上解决了法院、检察院、看守所的三地实时影音传输。

  截至2017年8月,该系统运行319次,审理案件4179件5081人。业内人士称,远程视频庭审模式一方面将公诉人、庭审法官从以往的路上往返、等候开庭等环节中解脱出来,亦减少了法警押解被告人的时间,大大提高了诉讼效率;另一方面,诉讼效率的提高也避免了因案件积压而延长被告人羁押时间情形的出现,从而保证被告人的合法权益,体现了司法公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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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南方日报 来源:南方日报 阅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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