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城乡居民保险基础养老金 9月起涨至每人每月180元
2017-08-25 粤港澳大湾区城市群网YGA.CN
记者从佛山市人社局获悉,从9月起,佛山城乡居民保险基础养老金标准将从原来的每人每月170元,涨至每人每月180元,比广东省的最低标准(每人每月120元)高60元。
据佛山市人社局方面介绍,调整后的新标准从9月开始执行,1-9月份调整提高的部分于9月底前发放完毕。调整方案已经佛山市政府常务会议通过,以上调升城乡居保基础养老金所需资金由各区负责。各区在确保用足国家财政专项补贴资金的基础上,测算并安排好资金,列入本区年度财政预算。
根据相关规定,年满16周岁(不含在校学生),具有广东省户籍,不符合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条件的农村居民和城镇非从业居民,可在户籍地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
据了解,当地实施原广东省新农保和城居保制度时已年满60周岁,未享受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以及国家规定的其他养老待遇的,不用缴费,可以按月领取基础养老金;参加了原新农保或城居保的参保人,按照其原参加制度的规定年限缴费,年满60周岁后,可以按月领取养老金;参保人缴费累计达到15年,年满60周岁的,可以按月领取养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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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刘卓莹 来源:金羊网 阅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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