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交警9月起严查不安装电子标识重点车辆
2017-08-22 粤港澳大湾区城市群网YGA.CN
深圳市交警局将于9月1日起,在全市范围内对未按规定安装电子标识以及破坏拆除电子标识的重点车辆进行处罚。
电子标识是车辆号牌等身份信息的电子化,安装电子标识可有效解决车辆真实身份识别问题,同时,依托电子标识可为车辆提供多种智能化服务。2016年6月以来,深圳市交警局联合市交委等多个部门,通过对八类重点车辆进行免费安装的方式,基本实现了重点车辆电子标识全覆盖的工作目标。
为进一步提升重点车辆的管理水平,维护重点车辆合法营运权益,消除重点车辆假套牌车潜在社会隐患,为市民出行创造良好的交通环境,9月1日起,深圳市交警局在全市范围内对未按规定安装电子标识以及破坏拆除电子标识的重点车辆进行处罚。
根据《深圳经济特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条例》第一百一十九条规定,违反本条例第四十四条第一款规定,应当安装电子标识的车辆所有人拒不安装的,由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仍不改正的,处五百元罚款;破坏或者擅自拆除电子标识的,由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五百元罚款。
届时,市交警局将通过启用非现场执法设备、日常巡查及市民投诉、举报的方式发现、查处上述重点车辆拒不安装电子标识的违法行为。其中,非现场执法设备也将对破坏或者擅自拆除电子标识的车辆,进行自动识别和抓拍。“市民发现上述重点车辆存在未按规定安装电子标识的情形时,可向交警部门进行举报,对于举报属实的,将给予最高2000元的现金奖励。”深圳市交警局科技处监控管理科民警朱鸣介绍,对于新上牌的重点车辆,落地一周后仍未申请安装的,将予以处罚。尚未安装的存量车以及落地新车,可拨打电话(85139905、13621292290、13925278075、15889679223)进行预约,并按拟定的时间前往指定地点申领安装电子标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