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民集体所有土地征收补偿有新标准
2017-08-18 粤港澳大湾区城市群网YGA.CN
昨日,广州市政府办公厅正式印发《广州市农民集体所有土地征收补偿试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对征收农民集体所有土地的程序、征地补偿、房屋安置等进行规范。同时提出征地、青苗、水产品搬迁损失、房屋重置的补偿参考标准,明确各区政府可根据实际情况在参考标准基础上合理确定具体执行标准。
根据《办法》,征地补偿安置费用主要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青苗和地上附着物的补偿费。
在房屋复建安置方面,《办法》中也明确,有合法产权的被征地农民的住宅房屋,按照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的法律规定,以及按照每栋或者每户村民住房280平方米确定套内建筑面积进行复建安置或产权调换。被征收房屋合法产权套内建筑面积不足280平方米的,可根据房屋权利人意愿按280平方米予以安置,不足部分由房屋权利人按安置房的建安成本价购买。被征收房屋合法产权套内建筑面积超过280平方米的,超出部分建筑面积不予复建安置或产权调换,按相关规定给予货币补偿,该部分货币补偿可折算成股份参与集体物业收益分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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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大洋网 来源:大洋网 阅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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