狂犬病死亡率近100% 广州最严厉养狗管理执法来了!
2017-08-18 粤港澳大湾区城市群网YGA.CN
来论
王则楚(省政府参事)
近日,广州市公安局通报,为创建“干净、整洁、平安、有序”的城市环境,广州市政府决定即日起至今年年底,由全市各级公安机关会同城管、农业、工商等政府行政管理部门,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养犬管理执法整治专项行动。行动期间,为保障市民出行安全,杜绝流浪犬伤人和传播疫病,广州市犬只留验所将会派出救助人员和车辆对流浪犬只进行清理和救助,维护市容环境干净、整洁。
这次养犬管理执法活动被称为广州市最严厉的一次对违法违规养狗行为的执法行动。但是我觉得,由于很多人总是认为养犬不是什么违法大事,所以执法手段依然不够严厉。据通报,专项行动期间,公安将会同城管执法部门,对巡查发现的养犬不登记、遛犬不牵犬绳、不及时清理犬只粪便等违规养犬行为进行警告教育,记录在案;对养犬不登记、不按时续期的,将按照《广州市养犬条例》(下称《条例》)规定给予三天的补办期限,对经警告教育拒不整改的,将严格按照《条例》和《广州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规定》进行查处。这实在是宽大无边了。
就违法违规养狗的危害而言,狗的随地大小便,对于传播疾病、滋养蚊蝇,远比随地吐痰来的厉害。不登记、不打疫苗的违法养狗,可以因狗咬人而让人得狂犬病,而狂犬病发作的死亡率几乎是100%,远比酒驾醉驾致人死亡来的厉害。那些个头巨大的犬只养在社区里,甚至还拉进电梯,一旦受到刺激,发起疯来,整个电梯间里的人都成了疯狗之鱼肉,如果是一只藏獒,人们的生命都没有保障。难道不应该严厉去打击吗?
广州市2009年就通过并实施了《广州市养犬管理条例》。但实施以来,仅执法处理了两百多起违法事件,平均一年不到30起。广州市民投诉最多的遛犬不及时清理犬只粪便、不牵犬绳和犬扰民三类不文明养犬行为,几乎都没有依法依规给予处罚纠正。《条例》明确执法主体是公安部门,但我就听到过有民警说,人都未管掂,边得闲去管狗。根本就是放弃自己的管理责任。难怪市民遇到形同虚设的条例和法规就会讲,简直就同养狗条例一样。
良好的行为习惯是需要对不良的行为习惯进行严厉处罚才可以养成的。随地吐痰习惯是二十多年前,每次吐痰罚5元才逐步纠正的。“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的良好驾车习惯是由于酒驾醉驾入刑,酒驾可以行政拘留,醉驾可以判刑,并且执行了,才形成的。对养犬管理,如果没有这样的力度,仅仅是批评、教育,甚至处罚还要依照《市容环境卫生管理规定》来进行,我很难想象这次执法行动的效果。
这次通报会由公安局通报,广州市政府明确了由公安部门牵头,公安部门是责无旁贷。但是许多违法违规的养狗行为更多是在住宅小区里。我们必须要强调,公安部门牵头,其他有关部门尤其是街道办、居委会和物业管理企业,都应该在公安部门的统一指挥下,直接对违法违规养犬行为给予处罚,行动才能取得效果。因此要组建联合执法工作队。此次行动以街(镇)为单位,由属地派出所和街道城管中队派员组建联合执法工作队,每月固定两次开展联合执法整治行动,同时不定期对养犬户集中的物业小 区 、城 市 广场、人行绿道等公共场所和地段进行执法检查,为广州环境建设贡献自己的一份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