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69万 8月起南海违法生育社会抚养费有新标准
2017-07-29 粤港澳大湾区城市群网YGA.CN
记者从南海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获悉,为规范社会抚养费的征收管理,根据2016年1月1日实施的《人口与计划生育法》、2016年9月29日修改实施的《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以下简称省《条例》)以及《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佛山市南海区2017年8月1日起社会抚养费征收标准有所调整。
根据南海区2016年全区农村常住居民、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数据,2017年8月1日起,南海区居民社会抚养费的征收计算基数如下:
在南海,居民出现“超生”的情况后,社会抚养费的征收标准是什么呢?记好上面两个数字,接下来我们来做一些“算术题”——
◎城镇居民
超生一个子女的,以43648.9元为基数,对超生者双方分别按基数的3倍一次性征收社会抚养费130946.7元,双方共征收261893.4元;超生者上年实际收入高于43648.9元的,对其超过部分还应当按照一倍加收社会抚养费;
超生两个以上子女的,以超生一个子女应征收的社会抚养费为基数,按超生子女数为倍数征收社会抚养费。
◎农村居民
超生一个子女的,以28240.8元为基数,对超生者双方分别按基数的4倍一次性征收社会抚养费112963.2元,双方共征收225926.4元;超生者上年实际收入高于28240.8元的,对其超过部分还应当按照一倍加收社会抚养费;
超生两个以上子女的,以超生一个子女应征收的社会抚养费为基数,按超生子女数为倍数征收社会抚养费。
大刘:那我生了孩子之后不上报登记呗,既能多生一个,又不用缴纳社会抚养费,岂不是美滋滋?
健康南海:这位朋友的想法十分危险啊,这样的行为会对孩子未来造成各种不便,而且社会抚养费也会按照最高的标准来征收,可谓是得不偿失呢?
已经登记结婚,又和第三者生育子女或故意隐瞒生育事实造成超生的情况,社会抚养费征收的标准如下:
◎有配偶又与他人生育
每生育一个子女,城镇居民按基数的8倍一次性征收社会抚养费单方349191.2元、双方共698382.4元;
农村居民按基数的7.8倍一次性征收社会抚养费单方220278.24元、双方共440556.48元。
◎当事人故意隐瞒生育事实造成超生
对超生者双方分别按基数的最高倍数、以超生子女数为倍数一次性征收社会抚养费。
未婚妈妈小月:咦?现在国家不是都推行二孩政策了?为什么生老二还要收社会抚养费啊?
健康南海:没领证就生孩子是不对的哟,赶紧去补办结婚证吧!否则生育二孩就要被征收社会抚养费咯~
未办理结婚登记生育第一胎子女,责令补办结婚登记。而未办理结婚登记就生育第二胎甚至第三胎子女的,社会抚养费征的收标准如下:
◎城镇居民
未办理结婚登记生育第二胎子女的,按基数的二倍一次性分别征收社会抚养费87297.8元,双方共征收174595.6元;
未办理结婚登记生育第三胎(含第三胎)子女的,按基数的5倍一次性分别征收社会抚养费。
◎农村居民
未办理结婚登记生育第二胎子女的,按基数的二倍一次性分别征收社会抚养费56481.6元,双方总额为112963.2元;
未办理结婚登记生育第三胎(含第三胎)子女的,按基数的6倍一次性分别征收社会抚养费。
夫妻双方生育子女后离婚,在没有婚姻关系存续情况下再生育子女的,按未办理结婚登记生育第二胎以上子女的征收办法计算征收标准。不符合省《条例》规定多生育子女的,按超生定性。
以上新规从2017年8月1日起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