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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发布统保政策:按企业出口损失金额的80%赔付

2021-10-26 粤港澳大湾区城市群网YGA.CN

10月26日从深圳市商务局获悉, 为推进深圳贸易高质量发展,发挥出口信用保险支持外贸中小企业开拓国际市场的保障和促进作用,该局制定了2020年出口额800万美元以下企业统保政策,符合要求的企业可直接向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深圳分公司领取出口信用保险保单,在“走出去”时尽可能规避可能发生的贸易风险。

从保障范围来看,这份保单的保障范围是在有效期内被保险人(即企业)与买方签订销售合同并以被保险人名义报关的2021年1月-2022年6月期间全部出口业务(不予承保的国别除外),保障风险种类一是商业风险,如无力偿还债务、买家破产、拖欠货款、拒绝接受货物,开证行破产、停业、被接管、拖欠、拒绝承兑等;二是政治风险,如买方/开证行所在国家发生战争、动乱、贸易管制、外汇管制等。

保障金额方面,则是按企业出口损失金额的80%赔付,单一买方/开证行责任限额15万美元(以正式保单约定为准)。保险期限为1.5年,企业如有符合上述保障风险种类范围项下的出口损失,均可向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深圳分公司提出索赔申请。

此外,这份保单还可为统保企业提供一揽子免费服务,如海外买家资信报告、国别风险信息、海外市场信息、风险提示信息等。

自出口信用保险在深圳实施统保以来,不少外贸企业已经因此而受惠。去年,光明区某企业在参加统保后,随即就其年初的一笔坏账提出了索赔申请。该企业通过其香港的境外关联公司与香港买方签署销售合同,并于2020年1月至3月向买方出运130票货物,但是到了应收款日买方迟迟不付款,导致该企业180余万港币的货款无法收回,对公司造成了较大的资金压力。通过统保政策,最终该企业获得15万美元的赔偿,及时缓解了资金压力,对继续开拓海外市场倍添信心。

另一家专注于喷墨、打印设备研发和制造的宝安区企业,在领取出口信用保险保单后,积极利用赊销等方式与海外买方开展业务,同时还积极利用保险公司提供的免费资信服务开拓市场,寻找到新的海外买方。该企业负责人表示:“随着海外业务的发展,统保保单已不能满足公司需求。目前公司已经投保了风险保障程度更高的综合险产品,以满足日益增长的业务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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