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发布金融业发展指导意见,将建设全球金融科技中心
2021-10-25 粤港澳大湾区城市群网YGA.CN
深圳金融业不断提升金融服务实体经济实效。近期,深圳银保监局等三部门发布《关于推动金融业服务新发展格局的指导意见》,为深圳金融业指明当前和未来一段时间的发展方向。
《意见》一共用29条,囊括深圳金融业六大方面的工作,是下一阶段深圳金融工作的指路明灯。比如支持辖内机构有序参与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基础设施领域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REITs)等。主动对接国际高水平经贸规则,支持发展数字贸易、跨境电商等外贸新业态,深化“一带一路”经贸合作,创建国家进口贸易促进创新示范区。
《意见》提出了建设全球金融科技中心的目标。鼓励辖内金融机构在支持科技创新方面先行先试,强化对新一代信息通信、新材料、生物医药等先进制造产业和6G、量子科技、深海深空、无人驾驶等未来产业的金融支持,支持深圳大湾区综合性国家科学中心等重大基础设施和关键元器件等领域关键核心技术攻关。支持保险机构创新发展科技保险,推进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保险和新材料首批次应用保险补偿机制试点。支持保险资金、符合条件的资产管理产品投资面向科技企业的创业投资基金、股权投资基金等,拓宽科技企业融资渠道。
对制造业高质量发展提供进一步金融支撑,鼓励银行机构增加制造业信贷资源配置,提高贷款比重,增加制造业中长期贷款和信用贷款,完善制造业信贷投放考核权重,推广联合授信机制,重点支持集成电路、生物医药、新能源汽车、超高清视频、智能制造装备等先进制造业集群。鼓励保险资金通过市场化方式投资产业基金,加大对先进制造业支持力度。
《意见》支持与港澳开展跨境双向贷款、双向资金池、双向股权投资、双向发行债券、双向资产转让等业务,构建跨境人民币业务创新试验区。推动货物贸易和服务贸易外汇收支与结算便利化,健全贸易融资和保险等贸易服务体系,支持离岸贸易与跨境服务贸易发展。推动加快设立港澳保险售后服务中心,支持银行业金融机构为符合规定的保险业务提供理赔、续保、退保等跨境资金汇兑服务。
绿色金融方面,引导银行业金融机构建立健全环境与社会风险管理体系,鼓励设立绿色金融事业部、绿色分支行,积极发展能效信贷、绿色债券和绿色信贷资产证券化,稳妥开展环境权益、生态补偿抵质押融资,依法合规设立绿色发展基金,探索碳金融、气候债券、蓝色债券、环境污染责任保险、气候保险等创新型绿色金融产品,支持绿色、低碳、循环经济发展。
《意见》在防范化解各类金融风险、纵深推进金融改革开放创新、建立健全中国特色现代金融企业制度以及强化党建引领提升金融工作合力等多个方面提出了具体要求,要为深圳加快建设先行示范区、更好发挥在粤港澳大湾区中核心引擎功能提供强有力的金融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