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澳专业人才将有机会在南沙区便利从业执业
2019-11-04 粤港澳大湾区城市群网YGA.CN
近日,《广州市南沙区关于加快推进港澳专业人才资格认可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正式印发,这是南沙在职业资格互认领域印发的首份纲领性文件,标志着南沙在粤港澳人才合作示范区人才跨境流动工作上迈出实质性的一步。
据悉,《实施方案》着眼于构建开放融合发展的人才环境,通过三大体制机制创新、十项互联互通措施,扎实推进区内港澳专业人才资格认可工作,为港澳专业人才今后在南沙执业从业提供更便利、更优越的环境。
鼓励南沙区内企业单位引进港澳专业人才
记者了解到,《实施方案》优化了港澳专业人才职称评定和职业资格认可环境,将推动港澳专业人才在南沙区便利从业执业。《实施方案》提出,对在南沙区内从业执业,尤其是科技、教育、卫生、金融等领域的港澳人才给予优先支持,在签注、落户、车辆牌照、居住、税收、养老保险、就业、工商给予便利及优惠。此外,开创南沙与港澳人才交流合作新模式,鼓励南沙区内机关事业单位、科研机构招聘及引进港澳专业人才;组织开展南沙与港澳人才学术交流、技术服务、项目考察、学术研讨等活动,加强与港澳专业人才交流融合。
《实施方案》发布十项互联互通措施,包括精心做好工程系列建筑工程、交通工程评审权下放的承接工作;积极争取市向南沙区继续下放卫生、教育等专业高级职称评审权;探索在具备条件的职称评审委员会设立港澳专业人才评审组,对港澳专业人才进行单列评审;开展港澳执业医师资格认可工作;开展聘任港澳籍人才担任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员;探索开展港澳教师资格认可工作;探索开展香港建筑专业人才执业备案,试行香港工程模式;探索开展港澳律师特许执业试点工作;探索开展港澳社工资格认可工作。
2020年将全面铺开港澳人才认可工作
此外,扩大专业资格认可实施范围。探索在南沙区允许具有港澳职业资格的金融、专利代理、规划、税务、环保、旅游、园艺等领域的专业人才,经相关部门机构备案后,按规定范围为区内企业和居民提供专业服务。
值得一提的是,目前南沙区港澳专业人才资格认可工作已经取得了一些成果:在全国率先试点聘任港澳籍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员,成功聘任首批7名港澳籍仲裁员并依法履职,全国首宗由港澳籍仲裁员参审的劳动争议案件在广州南沙开庭。今年8月,广州市同意向南沙下放建筑工程、交通工程专业初中高级职称评审权,港澳籍专业技术人才可在区内直接参评建筑工程、交通工程专业相关级别职称。今年9月,南沙开发区管委会与香港特区政府发展局签订了《中国(广东)自贸试验区广州南沙新区片区管委会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发展局合作协议书》,双方同意建立南沙与香港建筑、规划领域常态化合作机制,借鉴香港工程建设管理模式打造精品工程,带动香港优秀建筑企业和人才参与南沙的建设。今年10月,南沙正式印发出台《广州南沙新区(自贸片区)鼓励支持港澳青年创新创业实施办法(试行)》(简称港澳青创30条),全方位支持港澳青年创新发展。
据悉,随着《实施方案》正式印发,各行业主管部门都在紧锣密鼓地制定行业具体实施意见,力争在2020年全面铺开各项工作。随着大湾区专业人才资格评价认可机制的不断完善,未来粤港澳大湾区创新人才资源将实现深度融合,为大湾区建设提供坚实的智力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