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交警详解公安交管6项新措施
2019-09-26 粤港澳大湾区城市群网YGA.CN
9月20日起,在公安部交管局统一部署下,广东省公安交管部门再次推出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服务群众企业6项新措施。其中,车辆登记销售企业快捷代办和小客车转籍信息网上转递两项业务跟群众日常生活最为密切。然而,其中的细节和注意事项,还有不少车主了解得不够透彻。25日,广东交警对这几项措施进行了详细解读。
部分企业实行快捷代办
为最大限度压缩群众办事等待时间,按照6项措施有关要求,广东省选择了部分车辆登记销售企业实行快捷代办。与以往车辆登记销售企业不同,实施快捷代办的车辆登记销售企业可以在销售前实行车辆预查验、资料预审核、信息预录入,同时提供购置保险、缴税等服务,群众购车后直接选号办牌,当场领取行驶证、登记证书、临时号牌,正式号牌邮递到家,减少群众办事等候时间。
目前,广东省共有广州、深圳、珠海、佛山、江门、茂名、阳江、东莞、中山、揭阳等10个城市中的部分车辆登记销售企业可以推行快捷代办服务,其余车辆登记销售企业仍采用传统模式,即群众在购车后,才能进行车辆查验和信息录入相关工作。
下一步,广东省将积极在所有车辆登记销售企业推广快捷代办模式,并计划于2020年上半年实现销售网点全覆盖。
转籍业务是有条件的
此次推出的小客车转籍信息网上转递改革措施实现了广东省全域覆盖,但需要注意的是转籍是有条件的,也就是说,群众办理非营运小型、微型载客汽车转籍业务,享有直接到车辆迁入地申请,不再到迁出地车管所提档、验车便利的前提是该项业务不涉及到车辆过户。
举个例子:张三因工作变动,从A市搬家到B市,原本在A市入户的车辆也要转籍落户在B市,在这种情况下,张三可以直接到B市车管所办理车辆入户手续和查验车辆,免去了在A市提档、验车的环节,使以往的“两查”变“一查”。但如果A市的张三将自己的车卖给B市的李四,虽然最后车辆仍是转籍到B市落户,由于涉及到车辆过户,则李四不能直接在B市办理车辆入户手续和查验车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