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拟发放老年人照护补贴!最高每人每月600元
2019-09-19 粤港澳大湾区城市群网YGA.CN
9月18日,深圳市民政局发布《深圳市老年人照护补贴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办法》),向社会各界征求意见。《办法》共六章三十五条,对补贴对象和标准、照护补贴的申请、审批、发放和管理、定点服务机构的管理、监督检查等做出具体规定。
2011年,民政部提出居家养老和社区服务为主要养老手段的指导方针。为推动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发展,深圳先后出台了相关文件,为深圳居家养老和社区养老发展奠定了坚实的政策基础。
但随着近年来深圳社会经济的发展变化,居家养老服务补助政策实施也存在一些问题。为更好地满足深圳失能老年人照护服务需求,深圳市民政局起草《深圳市老年人照护补贴管理办法》,拟将深圳社区居家照护补助调整为老年人照护补贴。《办法》立足当前深圳老年人口实际,紧扣失能老年人照护服务需求,明确了老年人照护服务工作的发展方向和主要内容。
那么,照护补贴的申请标准是什么?照护补贴怎么使用?下面一起来看看。
照护补贴申请对象
申请照护补贴的范围为经老年人能力评估为中度失能或重度失能,且具有本市户籍的6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
照护补贴申请标准
(一)低保及低保边缘家庭、计划生育特殊家庭、重点优抚对象中的老年人中度失能的,每人每月给予640元的照护补贴;重度失能的,每人每月给予850元。
(二)普通老年人中度失能的,每人每月给予450元的照护补贴;重度失能的,每人每月给予600元。
同时符合照护补贴、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及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条件的老年人,只能选择享受其中一项补贴。已入住公办养老机构床位的老年人,不再享受照护补贴。
照护补贴申请流程
照护补贴的申请、审批和发放统一在“深圳市养老服务统一平台”(以下简称“养老平台”)办理。符合条件的老年人根据评估结果由本人或委托他人在养老平台申请照护补贴,填写个人信息,上传身份证、户口本等相关资料。街道办事处在接到申请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完成对申请人照护补贴的资格初审。
照护补贴的发放与使用
照护补贴以电子服务券方式发放,不可兑换为现金。电子服务券仅限申请人本人使用,可跨月累积使用,使用有效期为一年。购买服务超出照护补贴部分的费用,由老年人自行支付。
照护补贴主要用于支付定点服务机构提供的生活照料、医疗护理、精神慰藉、临时或短期托养照顾、长者助餐、租用或购买智能养老设备、辅助器具等项目。
更多关于《深圳市老年人照护补贴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的详细信息可登陆深圳市民政局官网进行查看http://www.sz.gov.cn/szmz/cn/xxgk_mz/tzgg/201909/t20190918_18216578.htm
深圳市民政局表示,有关单位和社会各界人士可在2019年9月30日前,通过以下两种方式反馈意见及建议:
(一)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寄至:深圳市罗湖区笋岗东路3012号中民时代广场养老服务和儿童福利处收(邮编:518023),并请在信封上注明“规范性文件征求意见”字样。
(二)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送至:flc@mzj.sz.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