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正式发布科创12条,科研资金已实现首次成功跨境拨付
2019-08-09 粤港澳大湾区城市群网YGA.CN
放宽创新用地限制、境外高端人才享受15%优惠税率、市财政科研项目资金均可直接跨境拨付……8日,广州市举行新闻发布会,对外公布新鲜出炉的《广州市进一步加快促进科技创新的政策措施》(即“广州科创12条”)。
打造创新高地放宽用地限制
根据“科创12条”,广州将布局建设高水平创新平台,打造创新“高地”。其中,将加强创新基础能力建设,支持广州市重点实验室、在穗高校、科研机构与国(境)内外知名高校、科研院所合作,共同组建国际合作科研平台。
同时,广州还将积极创建综合性国家科学中心,推动人类细胞谱系大科学研究设施、冷泉生态系统观测与模拟实验装置等国家重大科技基础设施建设。
此外,在创新用地上也将放宽限制。通过“三旧”改造建设科研用地、高新技术企业、科技企业孵化器等创新用地的,简化地块建设规划审批流程,放宽地块容积率限制;改变用途用于创新活动的,免于申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对口制度精准扶持科技企业
在精准扶持科技企业方面,广州建立对口联系工作制度,对科技创新企业各成长阶段给予多角度、全方位的精准服务。同时,广州将探索建立符合国际规则的创新产品政府首购制度,如实施重大创新产品示范应用工程,为重点领域研发计划等形成的重大创新产品提供应用场景,助力创新产品打开市场。
培育挖掘创新企业赴港上市
广州还将从生物医药等优势产业中挖掘一批符合条件的创新产业公司,组织赴港上市,推动创新企业与境外多层次资本市场对接。目前已分2批组织68家企业对接港交所,并依托大湾区科技创新服务中心,为广州科技企业在港建立投融资平台。同时,广州将积极推动科技创新企业赴上交所科创板上市,已分3次组织76家科技企业对接。
境外高端人才15%优惠税率
广州将推进南沙粤港澳人才合作示范区建设,深化外籍人才永久居留积分试点。并且支持青年创新创业,建立海外人才离岸创新创业基地,支持粤港澳(国际)青年创新工场、粤港澳大湾区(广东)青年创新创业基地等一批港澳青年创新创业基地建设。
广州将力争3年内面向全市新增3万套人才公寓和公共租赁住房,优先供给重点产业、重点企业中的人才使用。同时给予境外高端人才15%的优惠税率,按内地与香港个人所得税税负差额,对在广州工作的境外高端人才和紧缺人才给予补贴,该补贴免征个人所得税。
大湾区合作资源开放共享
在资源开放共享,深化粤港澳三地合作方面,广州将面向港澳地区有序开放重大科技基础设施,打造“粤港澳超算资源共享圈”,共同组建联合实验室,搭建产学研对接平台和科技信息共享平台。
广州还将联合共设粤港澳大湾区(粤穗)开放基金,市财政每年投入6000万元支持穗港澳联合开展基础和应用基础研究。
并且,广州市科技项目资金可以划拨到港澳地区使用,港澳高校、科研机构无论是项目牵头单位还是参与单位,市财政科研项目资金均可直接跨境拨付到港澳两地单位账户。据介绍,广州市已经于8月1日通过南方海洋科学与工程省实验室向香港科技大学拨付香港分部2019年建设经费和港澳科研开放基金,实现广州市科研资金首次成功跨境拨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