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类外籍人士可在东莞申请在华永久居留
2019-04-17 粤港澳大湾区城市群网YGA.CN
近日,市公安局在官方网站更新了《6项粤港澳大湾区出入境政策措施解读》(以下简称《政策措施解读》),符合外籍高层次人才认定标准的外国人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达到一定分数的东莞市创新创业团队外籍成员和企业选聘的外籍技术人才等4类外籍人士,可以向东莞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支队申请在华永久居留。
据广东省公安厅官方网站去年8月份发布的信息显示,经公安部批准,自2017年12月起,广东自贸区6项出入境政策措施推广至珠三角自主创新示范区所在9市(即粤港澳大湾区中的珠三角九市)和揭阳中德金属生态城,为外籍高层次人才和创新创业人才等提供出入境和停居留便利,并制定了3个外籍人才认定的配套规定。
东莞市公安局近日更新的《政策措施解读》对省公安厅的有关政策措施在东莞的落地进行了详细解读。《政策措施解读》显示,共有4类外籍人才可申请在华永久居留。此外,在粤港澳大湾区珠三角九市(以下简称“珠三角九市”)创业的外籍华人可申请居留证件,珠三角九市企业邀请前来实习的境外高校外国学生可申请短期私人事务签证。
《政策措施解读》详细列明了各类申请对象办理时所需提供的申请材料、注意事项、办理程序、办理时限、受理部门和收费标准等信息。申请在华永久居留的,根据申请类别可在90个工作日或180日内办结。申请工作类、私人事务类(加注“创业”)居留证件和短期私人事务签证的,可在7个工作日内办结。
《政策措施解读》的全文可登录东莞市公安局官方网站“东莞警察网”首页的“政策法规”栏目查看。有关的人才认定、积分评估标准等可登录广东省公安厅官方网站首页的“政务公开”栏目下“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及五公开”子栏目的“管理公开”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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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在东莞申请
在华永久居留的4类外籍人士
1.符合外籍高层次人才认定标准的外国人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经东莞市人民政府推荐,可以申请在华永久居留。
2.达到70分的东莞市创新创业团队外籍成员和企业选聘的外籍技术人才。
3.以自然人身份或者通过本人以自然人身份作为控股股东的公司企业,在东莞直接投资、连续3年投资情况稳定、投资数额合计100万美元(国家颁布的《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鼓励类产业投资合计50万美元)以上且纳税记录良好的外国人及其外籍配偶、未成年子女。
4.具有博士研究生以上学历且持工作类居留许可在东莞工作的外籍华人;或在东莞企业连续工作满4年、每年在中国境内实际居住累计不少于6个月的外籍华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