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商法实施后,中山朋友圈的微商还剩多少?
2019-01-10 粤港澳大湾区城市群网YGA.CN
近日,中山市电子商务协会秘书长孙炜参加了中山市商务局组织举办的《电子商务法》宣讲会,进一步了解《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以下简称《电子商务法》)实施后,电商企业如何发展。
《电子商务法》作为我国电商领域首部综合性法律,保障电子商务各方主体的合法权益,规范电子商务行为,维护市场秩序,促进电子商务持续健康发展,使电商领域真正实现有法可依。
该法于今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中山市电子商务协会和中山的电商企业,已经开始着手应对新法的变化。据孙炜透露,下周中山电子商务协会将会和拼多多平台洽谈,寻求进一步合作的机会。而广东光阳电器有限公司电商部总经理袁长彬则表示,该公司将会加深对该法的学习和了解,配合该公司入驻的第三方电商平台——京东、天猫等,适应新法的规定。
那么此法的实施究竟给中山的电商行业带来了什么样的影响?
告别野蛮生长,电商法助力行业规范发展
此次市商务局组织召开的《电子商务法》宣讲会,邀请了暨南大学法学院教授、广东省网络与电子商务法学研究会副会长郭鹏为中山市相关单位、镇区工作人员、电商协会以及电商企业代表等120余人作宣讲。
会上,郭鹏教授从电子商务及电子商务法基本概念、《电子商务法》整体框架简析 、《电子商务法》重点条文评析、电子商务实操合规路径分析、电子商务的发展促进等方面深入浅出地解读了《电子商务法》。企业代表就微商代购、电商营业执照申领、跨境电商货物通关、电商法实施后的税务政策等诸多问题进行了提问,郭鹏教授以及参会的市商务局、中山海关、市工商局、市税务局代表对此一一进行了解答。
与会的孙炜坦言,在电商法出台之前,许多电商平台的卖家没有进行工商登记,一直在监管外围和“灰色地带”肆意蔓延发展,朋友圈广告更是泛滥。假货泛滥、客户信息泄露、售后推责等乱像丛生。很多微商无实体店、无营业执照、缺乏完善的交易系统,部分商家还存在偷税漏税的问题。一旦“出事”,就销号或删除消费者好友,消费者难以维权。
“这一个多星期以来,大家应该可以明显感觉到朋友圈的微商广告少了很多。除了因为电商法的实施,微商、代购们无从适应,或观望,或做准备,也有微信平台加强了监管,屏蔽了部分微商广告的情况。”孙炜认为,《电子商务法》的实施不仅把微商、代购监管起来,也使得电商行业更加规范,进一步推动电商行业健康发展。
与孙炜有相同感觉的还有广东光阳电器有限公司电商部的总经理袁长彬。袁长彬也发现,近日,他的朋友圈微商、代购活跃度大不如前,发布广告的微商少了很多。“其实电商法颁布,影响最大的还是微商、代购等无营业执照的经营者。该法的实施,规范了市场,淘汰了落后的不合规的电商经营者,为我们这些原本就依法纳税,合规经营的电商企业腾出了市场空间。我们也喜闻乐见。”
“在2016年时,刷单、删差评‘风靡’电商行业,商家们恶性竞争。” 孙炜表示,随着科技的进步,电商平台已能够识别刷单行为。平台检测,一旦出现刷单行为,便不会分配多余流量给卖家,让卖家主动意识到刷单无用,放弃恶性刷单。特别是《电子商务法》实施后,这一成效将更加明显,电商平台的规范,进一步推动了商家良性竞争。刷单、删差评将“难成气候”。
拥抱电商新变化,做深得人心的产品
孙炜说:“规范平台产生阵痛是必然的,新法实施必然有落后的电商经营者和企业面临淘汰。我们没有讨价还价的空间,唯一能做的就是,拥抱变化,在变化中寻找新的竞争力,做深得人心的产品。”
在孙炜看来,近年来各地的工资水平差距缩小,企业招工难,工厂用工成本高,再加上中山大的电商品牌相对较少,电商转型升级便成为一个迫切的也是必然的趋势。
这在袁长彬那里也得到了印证。作为行业从业者,袁长彬深有感触。“中山电商方面的人才紧缺,我们招聘时可以明显感觉到这个痛点。此外,现在电商发展已成熟化,面临着洗牌的阶段。尽管在产品品质和研发上中山企业与长三角企业不相上下,但跟长三角相比,中山企业的电商意识远没有那么强。例如我了解到的,小榄那边很多五金、服装企业的经营规模大,但电商运营意识还不够。”
孙炜建议,企业要了解消费市场、理解消费者消费诉求,重视智能制造,研发深得人心的新产品。在这个时代的潮流下,只靠单一的爆款产品发展不是长久之计,只有适应市场需求才能长足发展。所以,电商的技术设备和员工管理一定要紧跟时代发展。此外,电商也要有“工匠精神”,做产品要精益求精,做大众所需的产品。
谈及未来的发展,孙炜笑着说,中山市电子商务协会将继续和淘宝、京东、天猫、拼多多等一系列电商平台紧密配合,进一步加强合作,将更好的资源引进中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