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取消129项行政职权事项
2018-12-20 粤港澳大湾区城市群网YGA.CN
我市继续加大简政放权力度,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近日公布的《深圳市行政职权调整事项目录(2018年)》共调整行政职权事项164项,其中取消129项,下放3项,其他调整32项。这是记者昨天从新一期政府公报获悉的。
此次清理重点聚焦在以下领域:一是深化营商环境改革。首先放宽市场准入,对一些市场主体能够自主决定、市场机制能够有效调节的事项,不再进行审批或干预。如取消市发展改革委的“民办职业技能培训机构收费价格备案”“民办非学历教育培训机构收费价格备案”,盈利性民办学校的收费标准实行市场调节,由学校自主决定。其次减轻市场主体负担,对一些主要是为了掌握相关行业运行、从业人员情况,便于事中事后监管的事项,由审批改为备案。如将市财政委的“会计师事务所迁移办公场所”由行政许可改为备案;将市交通运输委的“省际、市际班线途经线路变更”“省际、市际班线途经配客点变更”改为备案,通过系统备案的方式代替原有的审批模式,减轻企业负担。三是促进公平竞争,尽量减少对外商投资的限制,进一步精简外商投资审批流程。如取消市交通运输委的“外商投资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经营企业申请开业(含变更、延续)”等事项,外商投资道路运输业企业按照一般道路运输业企业进行管理,不再另设事项。
二是加快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此次调整积极落实“深圳90”改革要求,从项目报建实际出发,按照能并不串、能减则减的原则,精简整合审批事项,构建路径最短、环节最少、效率最高的报建审批流程。如取消市水务局的“排水设计方案审批”,调整为规划部门在用地选址或土地出让阶段征求水务部门意见,不再作为审批事项办理;取消市应急办的“自建项目人防工程初步设计审查”,人防部门不再对人防工程初步设计进行实质性审查和审批,建设单位委托具备资格的服务机构对规划、建筑、人防、防雷、海绵城市等设计内容技术进行统一图审的,均实行告知性备案。
三是便利企业群众办事。调整方式通过应用信息系统、优化办事流程等,主动为企业群众提供关联服务,减少当事人提出申请、提交资料的次数。如取消市城管局的“发放植物检疫要求书”,植物检疫部门在“植物检疫管理信息系统”中接到货品调入申请后直接办理检疫单证,无须当事人另行申请;取消市民政局的“广东省优抚对象抚恤补助登记证的办理”“深圳市优抚对象优待证的办理”,将优抚证件的制作合并入各类优抚服务事项办理流程中,办理流程最后一项为制作相应的优抚证件,无需当事人另行申请。